你是一名公务员,工作稳定,收入不错,但是你还想多赚点钱,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你想找一些副业来做,但是你又担心会违反规定,影响自己的正职。那么,公务员可以做哪些副业呢?哪些副业不能碰呢?今天就来给你介绍一下。
公务员可以做的副业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公务员不是不能做副业,而是不能做违反有关规定的副业。也就是说,只要你的副业不影响正常工作,不涉及职权利益冲突,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那么你就可以放心地去做。那么具体有哪些副业呢?下面列举几个比较常见的:
1. 写作如果你有文采,喜欢写作,那么写作是一个很好的副业选择。你可以写小说、散文、专栏、评论等各种类型的文章,然后在网上或者报刊上发表,赚取稿费或者版税。比如,《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当年明月就是一名海关公务员,他利用业余时间写出了这部畅销小说,并且还升职了。当然,你也可以写一些关于自己工作经验或者专业知识的文章,在行业内分享交流,提升自己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 投资理财如果你有闲钱,想让钱生钱,那么投资理财是一个很好的副业选择。你可以买房、炒股、买基金、买保险等各种方式来增加自己的财富。当然,投资有风险,需要谨慎操作,并且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另外,在上班时间就不要操作了,以免影响工作效率。
3. 干体力活如果你觉得自己身体还不错,想锻炼一下身体,那么干体力活也是一个不错的副业选择。你可以送送外卖、开开滴滴、做做家教等等。这些活动虽然辛苦一点,但是收入还算稳定,并且能锻炼身体。不过,在做这些活动之前,一定要向上级领导申请,并且不要影响正常工作。否则可能会被处分。
公务员不能做的副业既然有可以做的副业,那么也有不能做的副业。这些副业通常涉及到职权利益冲突、违法违纪等问题,一旦被发现,后果非常严重。下面列举几个绝对不能碰的副业:
1. 在下属事业单位或企业兼职领薪酬这是最明显的利益冲突了。公务员不能在自己所管辖或者有关系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兼职领取薪酬。这样会造成公私不分、权钱交易等问题。如果被发现,必受处分,甚至开除。
2. 从事个体经营公务员也不能办小作坊、小商铺,成为工商个体户,或者私营小商贩。这样会影响公务员的形象和公信力,也会占用公务员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如果被发现,也会受到处分。
3. 合伙办企业,不得入股开公司公务员的名字不得出现在合伙人、股东名单之上,尤其是同自己从事的工作行业相近或者相同的,更是犯了大忌。这样会造成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等问题。如果被发现,也会受到严厉处分。
总结总之,公务员做副业要遵循一个原则:不影响正常工作,不涉及职权利益冲突,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只要你的副业符合这个原则,那么你就可以放心地去做,赚再多也不违规。当然,做副业也要适可而止,不要过度贪婪,忽视了自己的主业和生活。毕竟,公务员是一份光荣而有意义的职业,也是一份需要付出责任和奉献的职业。希望你能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价值,在生活中享受自己的幸福。
“陈树隆、周春雨等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长期‘亦官亦商’,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违规从事投资经营等活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在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解读时提到的这个细节,引发舆论关注。
从近年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看,与陈树隆、周春雨类似,通过违规从事投资经营活动,一边当官、一边发财的,不乏其人。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惨痛教训,为那些企图借“理财”名义圈钱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党员干部能不能在八小时之外搞点“副业”、挣点外快,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由来已久。事实上,从道理到法理上都不难找到正确答案——
从党员干部的初心和宗旨来说,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是职责所在,“一心不能二用”,本不该动吃着“公家饭”还要挣“私房钱”的心思。
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深化改革、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党员干部必须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为民劳心劳力,哪来的空闲和余力去做生意、挣外快?
从党纪国法来讲,更是白纸黑字、清楚明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原有对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的处分规定基础上,增写了对违规买卖股票、信托产品、基金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有人说,“生意总要有人做,买谁的都是买”“自己挣钱改善生活,有何不可”。这种想法很有迷惑性,也非常危险。
须知,经商不是“做慈善”,动了小心思、想挣外快的党员干部,哪个不盼着将生意做大、利润做厚?即便是自己本来没有搞腐败的想法,也难保不被别有用心者投其所好,一步步落入“围猎”的陷阱。更不用说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经商”“理财”等不过是他们搞权钱交易的幌子。例如,有的领导干部信奉靠啥吃啥,在自己工作领域“搞批发”“当中介”;有的以经商为名“洗钱”,用接受“投资款”的方式收受贿赂;有的利用内幕消息炒股、购买金融产品,从中非法牟利……凡此种种,哪里是什么“理财有方”,分明就是权钱交易。
进一步讲,党员干部自己不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就可以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近日,媒体报道江西修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原主任丁永亮禁不住女儿“求助”,挪用公款1800万元帮其揽储,受到纪法严惩。可见,党员干部还须管好“身边人”,不能利用职权为家属经商“站台”、提供便利,更不能搞“一家两制”、变相“敛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对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家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谋利的行为进一步划出红线。
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党员干部要切记“权为民赋”“利为民谋”,少念个人“生意经”、多算分内“责任账”,切莫幻想权财两得。
原题:切莫幻想权财两得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期编辑:窦小涛
引用地址:https://www.gupiaohao.com/202311/45090.html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