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和讯网曾发文《金龙机电遭遇“至暗时刻”再收关注函,控股股东股权被多次拍卖、高比例质押且冻结超99%,还面临暂停上市风险》一文详细论述了金龙机电当下面临的“多事之秋”。
双11当天,深交所对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下发关注函。11月15日,金龙机电回复了关注函。回复函中称,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实际控制人金绍平及其关联方与北京汉邦国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国信”)、万跃萍等于2019年3月签署的《金龙集团及其关联主体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对上市公司存在重大影响,公司直至2019年11月8日才对外披露《终止协议》签署事宜及其中重要内容。
预告000932华菱钢铁预亏净利润亏损:13-9亿元
据了解,可交换债全称为“可交换其他公司的债券”,是指债券持有者有权按照预先约定的条件,用这种债券交换与债券发行者不同公司的股票,一般为其子公司、母公司,或者同属于一个集团之下的其他兄弟公司。
-8750.00
0.1142
0.0482
0.8546
0.2304
债务换股或为抛售作准备
预告300320海达股份预增净利润增长5%~15%
0.0067
0.1044
预告300139晓程科技预降净利润下降40%-70%
-0.0024
图4:2015年A股上市公司CSR报告披露行业分布情况
0.3581
0.0080
预告600963岳阳林纸预盈净利润为1600-2000万元
40.00
0.0392
16000.00
0.7708
-0.0744
最近一个月内,金龙机电共计登上龙虎榜0次,表明金龙机电股性不活跃。
预告603816顾家家居预增净利润增长15%-35%
预告300230永利股份预增净利润增长30%—60%
据悉,2015年沪深两大交易所在要求上市公司应规披露CSR报告方面的政策较前几年调整并不明显,但CSR报告披露数量仍然保持逐年增加态势,表明CSR信息披露作为上市公司综合信息披露的一部分,逐渐受到企业重视而且披露日渐规范。
0.0918
0.1936
0.0938
0.0587
0.0745
750.00
公司主要从事 生产销售微电机和微电机组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消费类电子;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wind资料显示,金龙机电是一家微特电机企业,主要从事微特电机、触摸显示产品以及结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属于电子信息产业。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微特电机、驱动马达、无刷马达、盖板玻璃、触摸屏、显示屏、硅橡胶结构件等。
0.1361
预告300533冰川网络预降净利润下降19%-14%
-0.0621
预告300135宝利国际预降净利润下降30%-50%
预告002096南岭民爆预降净利润下降40%~70%
0.5451
关注金融界股灵通微信号【jrjstock】,每天早上为您奉上早盘操作指导,涨停牛股预测。
预告300227光 韵 达预降净利润下降60-80%
-0.3961
-27000.00
0.1245
0.0495
0.3724
26150.00
0.4099
8月21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股票代码:300032.SZ)的关注函,因金龙机电对实控人的认定与其控股股东公告情况不一致,引起了深交所的高度关注。
根据金龙机电8月21日收到的关注函,8月19日晚间,金龙机电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显示金龙集团持有金龙机电16.49%的股份,金绍平持有金龙集团90.56%的股份,系金龙机电实际控制人。
1.结合公司股权结构、相关股东派驻董事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及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以及实际执行情况、金龙集团破产清算的具体进展等详细说明金龙机电实际控制人的具体认定及相关依据。
2.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龙集团关于金龙机电实际控制人认定的表述不一致的具体原因,双方信息披露是否存在违反真实性、准确性原则的问题,若是,请予以更正。
3.核实相关主体与金龙机电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协议安排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协助相关方规避履行实际控制人义务的情形。
根据关注函,2017年6月,金龙机电以11亿元现金收购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科电子”)100%股权,交易对手方林黎明承诺兴科电子2017年至2019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75亿元、1亿元、1.3亿元;承诺期届满时,将另行对兴科电子的减值予以补偿。
2018、2019年度兴科电子均未完成业绩承诺,林黎明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款2.87亿元。深交所关注到,收购兴科电子形成的2.24亿元商誉已全部计提减值,但金龙机电未对兴科电子减值补偿事宜作出安排。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并要求金龙机电核实说明如下问题:
1.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在利润承诺期届满时,金龙机电、林黎明应共同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兴科电子做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请金龙机电说明是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兴科电子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是,请及时予以披露,并详细说明减值测试的方法及过程、兴科电子的减值金额等;如否,请说明未按照协议约定执行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协助业绩补偿方规避补偿责任、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根据股权收购协议,若兴科电子期满减值额大于利润承诺期内补偿责任人已经支付的补偿额,则补偿责任人需另行补偿。(1)请金龙机电详细说明补偿责任人范围及对应的补偿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补偿义务及连带担保责任等。(2)在林黎明至今仍未履行利润承诺补偿义务的情况下,林黎明是否需对兴科电子减值承担补偿义务,如是,请详细说明补偿金额及确定依据、补偿期限等,金龙机电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偿、董监高是否勤勉尽责;若否,请说明具体原因。
3.金龙机电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金绍平承诺为林黎明前述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请结合前述情况补充说明金绍平应履行的具体担保责任、金龙机电向其追偿的情况及进展。
截至2020年8月21日收盘,金龙机电报4.23元/股,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24%。
引用地址:https://www.gupiaohao.com/202309/40588.html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