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泉实业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于9月21日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江泉实业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如有此类需求请前往本院一楼立案大厅六号窗口提交委托书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报名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5个工作日以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恒立实业、海泰发展、上海三毛、绿庭投资、群兴玩具最新动态市盈率高达500倍以上。
公司代码:600212 公司简称:江泉实业
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20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公告编号2018-028)。
从交易情况看,恒立实业、*ST长生近期连续上涨期间交易以个人投资者为主,投机炒作特征明显,个人投资者买入占比均超过97%,卖出占比也在90%以上。游资大户群体性炒作,中小散户跟风,交易居前账户持股时间短,平均1-2天,短线交易特征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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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兰华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遵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8年4月20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告编号2018-020)。
2、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3日、7月6日、7月30日、9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68,403,198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详见 2018-030、2018-031、2018-040、2018-046号公告);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因大生农业集团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股票收益权转让与股份质押交易事项,大生农业集团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执行通知书》(详见2018-038号公告),根据《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大生农业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的可能性。上述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但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7年12月7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停牌,增持计划履行期限延期至2018年9月14日。受公司定期报告窗口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和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筹划期的影响,以及大生农业集团陆续出现债务问题,所持有的公司68,403,198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经营状况面临较大资金压力,截至本次股票增持计划到期日,大生农业集团未实施本次股票增持计划(详见2018-045号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1、年初至报告期末上网电价下调,公司使用焦炉煤气发电受到环保政策的影响,4月份4、5号机组停机检修;铁路运量较上年同期下降,部分箱煤业务停运,受以上因素影响,热电分部与铁路分部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年初至报告期末大蒜价格下降,导致子公司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库存大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公司对联营企业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下降。
本次发行对象北海景安、北海景曜、北海景众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益明控制的公司,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绿能慧充主营业务: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公司董事长为赵彤宇。公司总经理为翟宝星。
绿能慧充于8月19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显示,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郝为可、徐学文。
不过这些表现抢眼的股票基本面并无太多亮点,且部分股票业绩堪忧。恒立实业、群兴玩具、绿庭投资(600695)、海泰发展、上海三毛(600689)前三季度盈利均不足千万元,*ST工新、哈投股份(600864)、*ST德奥、华控赛格等前三季度净利润均为亏损。
多股上演“过山车”行情
注:主力资金为特大单成交,游资为大单成交,散户为中小单成交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仍在有序进行,本次交易方案仍在沟通论证过程中,各方拟就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磋商。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1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公告编号2018-025)。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4日讯绿能慧充(600212.SH)昨晚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昨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2.95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5282.5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日,北海景安、北海景曜和北海景众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深圳景宏持有公司7028.0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3%,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益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州景宏、宁波益莱合计持有公司7576.99万股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总股本的14.81%。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深圳景宏持有公司7028.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徐益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间接及直接控制公司22926.99万股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34.47%,徐益明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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