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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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8-020 (四)公司与交行签订关于浙江科永《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浙江龙盛披露,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对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在《问询函》中,上交所就经营情况、财务数据两大块提出8问,请浙江龙盛补充披露。 特此公告。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法定代表人:阮小云 先从其基本面进行分析,看看公司本身的质量和禀赋如何? 6月12日,浙江龙盛放量跌停,报14.93元,全天成交金额近50亿元,跌停过后市值485.72亿元,较昨日收盘价计算,公司市值减少逾50亿元。 其中,涉及金额较大问题主要是存货跌价准备。2018年,浙江龙盛期末存货账面余额237.57亿元,存货跌价准备为2.63亿元,账面价值占合并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4.99%。开发成本、186.99亿元,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计入开发成本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预计竣工及销售时间、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等,说明未对其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1月2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交行”)签署四份《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司浙江染化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2亿元及其利息、费用;就全资子公司绍兴金冠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2亿元及其利息、费用;就全资子公司浙江捷盛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2亿元及其利息、费用;就全资子公司浙江科永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1亿元及其利息、费用。 董 事 会 (2)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2年1月26日至2023年 1月26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 全面有序复工复产后,预计公司整体产能将尽快恢复到本次疫情前正常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若存在下属子公司的,则其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的数据。 律师:张声、傅肖宁 (二)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 (三)公司与交行签订关于浙江捷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罗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381%;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547%。 罗斌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45%,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姚建芳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87%,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三、相关风险提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染料制造,染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单位:元 人民币 一、本次逐渐减量及有序临时停产的原因 二、本次逐渐减量及有序临时停产对公司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1、按绍兴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尽可能防范疫情风险。 2、目前上虞区的部分员工实行居家办公,公司将积极与客户保持沟通,在不影响客户运营的情况下,适当调整交货期。 3、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提前做好复产准备工作,争取在疫情防控解除后及时复产,尽可能争取时间,减少损失。 4、积极支持政府防疫工作,助力疫情防控尽快取得胜利。 四、风险提示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事实上,比起其他公司的问询函,针对浙江龙盛的问询函并不尖锐。而上市公司方面,近期延期回复问询函的公告也较多,并未引起股价大跌反应。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2年1月26日至2023年1月26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1亿元,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于2021年12 月22日下午发布的《上虞区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实施意见》,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位于上虞的下属所有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子公司”)于近日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复工复产方案,经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公司及上虞子公司于2021年12月26日起陆续开始全面有序复工复产。 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子公司目前主要生产染料、化工中间体、减水剂等化工产品,2021年1-3季度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未经审计)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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