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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600518(600518)

公告显示,易林投资参与本次托管旨在助力公司纾困,不存在通过认定其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而故意逃避承担实际控制人责任和义务的情形。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表决权让渡生效后,易林投资持有的公司单一表决权比例最高,ST康美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易林投资。

从股东会层面来看,易林投资的三名股东中,揭阳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广东省金服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30%股权,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为接近,无单一股东可以对易林投资的股东会决策形成决定性及控制性影响,无法单独支配、实际控制易林投资的行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天眼查显示,易林投资成立于2020年8月1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换而言之,ST康美此次停牌筹划重大事项时,接盘方易林投资还未成立。显然,这是一家特意为接盘ST康美而立新设的公司。

注:主力资金为特大单成交,游资为大单成交,散户为中小单成交

近5日资金流向一览见下表:

明日康美药业将被ST

接盘方成立尚未满月

5月10日,机构专用账户大举买入康美药业4846万元,成为康美药业股价连续跌停后打开跌停的重要助力军;5月13日,机构专用账户又大举买入5024万元,并一举登上龙虎榜买入营业部首位。从目前来看,暂时看不到两笔资金卖出的迹象。

与此同时,自《表决权让渡协议》生效日起并在表决权让渡期间内,马兴田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合计控制的公司除让渡股份之外的其他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和提案权等权利。本次表决权让渡的让渡期间为协议生效后24个月;剩余股份表决权放弃期间与本次表决权让渡期间相同。

虽然此前也有石化油服等由“沪股通特别证券/中华通特别证券名单”中加入到了沪股通名单的案例,不过,对于康美药业而言,问题才刚刚开始。

重组还是重整

公司在此次易主的背景中指出,为妥善、有序推进、化解公司目前面临的债务风险及生产经营不稳定等问题,易林投资拟作为托管实施主体,通过股份表决权委托/让渡、生产经营及资产负债处置托管等方式,具体落实和推进化解公司资产债务风险、维持其生产经营稳定等各项工作。

5月20日,港交所发布公告,自5月21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康美药业将从中华通证券名单中移除并加入到中华通特别证券名单,即只可经沪股通卖出,这成为5月份港交所唯一一次调动沪股通股票名单。

自曝出财务造假事件以来,ST康美麻烦不断。实控人马兴田更是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公司17名董监高被上交所予以纪律处分,公司债券也出现违约。在此背景之下,公司股票于7月23日停牌筹划重大事项。

● 截至公告披露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净资产为负、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经消除,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与“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 公司撤销相关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ST康美”变更为“ST康美”,股票代码仍为“600518”,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6条相关规定,公司仍存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 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2019年5月20日,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年报及其附属文件,并经公司核查,公司与相关关联公司存在88.79亿元的资金往来,该等资金被相关关联公司用于购买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1.1条规定“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情形。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19年5月21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8)。

2021年4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以前年度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一)和(三)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同时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9.1条和第13.3.2条的有关规定,按照第13.1.4条,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康美”变更为“*ST康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

二、 相关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形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25396号)。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9,968,474,465.81元。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通过原控股股东现金清偿、实物资产抵债、三方抵债、投资者受让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转增股票等方式偿还850,808.96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已全部清偿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8),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康美药业2021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报告》(天职业字[2022]25396-6号),且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的影响已消除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6条、9.8.5条相关规定,公司因净资产为负、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经消除,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经消除。

三、公司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1年4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4月29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6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仍存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股票600518(600518)]

引用地址:https://www.gupiaohao.com/202307/36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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