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能炒股吗?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文章,
明确党员干部可以从事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但是不能违反有关规定。
到底哪些“红线”不能碰?
快和小编一起来看!
6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题为《党员干部:“股事”有风险,这些红线莫触犯》。文中指出,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是对国家建设的支持。党员干部可以从事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但是不能违反有关规定。
这七大红线不能碰,千万要牢记!
1 收送有价证券、股权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八十九条对于违规收送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行为及其适用处分作出了明确规定,情节严重要开除党籍。
2 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一般来说,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本质上属于经商办企业。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将其列为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规定了相应处分,情节严重同样要开除党籍。
3 违规在国外投资入股
某些掌握一定职权的党员领导干部,为了规避党和国家关于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政策规定,到国外去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以获取个人利益。
4 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
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新增了对“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这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中总结出来的。如果构成刑法规定的内幕交易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等的,适用总则中纪法衔接条款处理。
5 公款或者违规借用资金炒股
有的通过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或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用以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6 隐瞒个人持股情况
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严肃的组织纪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将个人有关事项当作“隐私”藏着掖着,既不交心,也不交底。
7 特定人群买卖股票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明确列出了不能炒股的四类人群: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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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做了项调查,发现在党政机关里,上班炒股的人不在少数。相对于其他的行业,公务员的职业身份较为特殊,而他们所在的党政机关涉及政策的制定和公开,往往会对股市行情造成影响。而且在《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就明确指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对于炒股,他们应该而且必须回避,这在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
公职人员上班炒股,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有人认为大家都在炒,即使被处罚,也是法不责众;有些人认为工作间隙、空闲时间看个盘,影响不了工作。而且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炒股也变得很方便。“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一个单位的领导炒股,难免会带动起整个单位的炒股风气,甚至会成为有些人钻营投机的跳板。
要说公务员上班炒股不影响工作,肯定是不可能的,毕竟投入到股市里的都是真金白银。随着股市的潮起潮落,大家的心思也会起伏不定,哪还有精神搞好工作?其实,许多党政机关有明确规定,工作期间不能做工作以外的事情。而且很多地方对公职人员炒股,抓的很严,也有公职人员因上班炒股而被处分。不过要从技术上完全杜绝上班炒股的行为,有一定的难度。许多基层单位在工作电脑上作了设置,无法登陆淘宝和炒股的页面。还对单位的无线网络实时监控,让公务员上班时不敢用单位的网络炒股。但是现在用手机炒股也很方便,完全不使用手机也不现实。
“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要想杜绝公务员上班炒股的行为,单位领导要做好表率,树立在岗尽职的良好形象,营造出整个单位兢兢业业、恪职尽守的工作氛围;“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党政机关要有规范、可行、有效的工作制度和纪律约束,要按规矩办事、时刻不忘制度,一旦逾越规矩、超出底线,要及时制止、按规惩处;最后,要科学调配好公务员的工作,让他们上班没有时间炒股,完成从上班“不敢炒股”、“不能炒股”到“不想炒股”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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