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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尼古拉的书房
编辑 | 尼古拉的书房
«——【·前言·】——»
2016年3月,警方发现一个证券账户出现异常交易,该账户在股票停牌之日的前一天购入139万元的该股,并在复牌之后迅速卖出。
前后仅仅3个月的时间,通过这样高买低卖的方式就赚了17万元。这种异常的信号让警察感受到了“内幕交易”的气息。
但是当警方着手调查后,却发现这个账户的开户人竟是58岁的农民工徐某,徐某仅仅有小学的文化,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法庭宣判,百般狡辩·】——»
在2016年的判决法庭上,一男一女,面色难堪,双手颤抖,听从着法官对自己的判决。男方便是此次内幕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宁某,而站在他旁边的女人便是他的妻子樊某。法庭上,妻子樊某听到丈夫的判处决定后,满脸都是不可置信。结案后,樊某更是心有不甘。
“我丈夫对这次股票交易的内幕情况根本毫不知情,他只是运用自己的金融知识和从业经验判断,才做出的这次投资。”
“如果自己的丈夫宁某知道事情内幕,那么他怎么仅仅投资139万,为何不投资更多的资金呢?”
“他们公司不止我丈夫投资了这只股票,其他人肯定也有投资的,甚至比我家投入地更多,你们非要查我们,怎么不查他们?”
据樊某所说,他们的家庭生活并不困难,17万对他们来说,根本不值得去冒这么大的险。
那么账户的开户人是一位58岁的农民工徐某,为何最终判决的法庭上是宁某和徐某呢?他们三个人之间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呢?
«——【·账户到底是谁的·】——»
想要弄明白证券账户真正的主人,那么这个事情还要从警察发现异常交易开始说起。
2016年3月,警察在繁杂的证券交易信息中,迅速锁定了一个极其可疑的交易记录,它的可疑主要还是因为异常的交易时间和交易人。这个证券银行账户显示的开户时间是2015年8月份,当时只有一笔6万元左右的流水记录,之后账户再没有其他的交易信息。
然而直到2016年3月,账户突然转入139万元的资金,并将全部资金抛出,迅速购入一支股票。更巧合的是,交易时间恰好就是这支股票停牌的前一天,并在复牌之后又立马卖出,这一顿操作后,仅仅3个月就净赚了17万元!
停牌通俗来说就是暂时停止股票交易,造成停牌的原因有很多,不同的原因也会造成股票的利好或者利空。如果企业是因为并购重组而导致的股票停牌,那么复牌以后,公司股票很大概率是会涨的。
随着警察调查的深入,他们发现在这异常的信息背后显然还有更异常的东西:账户的所有人竟然是一名58岁的农民工老徐,而这位老徐更是一问三不知。他到底是如何知道停牌后股票一定会利好呢?又是如何把握好这个交易时机的呢?
警察猜想:这大概率是由于知道了某些内幕消息所以才促成了这笔交易。想到这里出现了矛盾点,身为农民工的老徐又为何说自己并不明白炒股呢?还是说,他的账户身份信息也许是被别人盗用了呢?
尽管这件事情表面上看起来有很多不解的地方,但是警察很快就想到了从账户资金流入手调查,用这条线索来追踪真正的幕后操作人。
«——【·老徐原来是替罪羊?·】——»
警察惊喜地发现,139万的巨款果然不是老徐的钱,而是由一名姓樊的女士从上海的账户中打过来的。而老徐的账户联系人填的竟然也是上海樊某。这个樊某就是前文所提到的犯罪嫌疑人宁某的老婆,更是老徐的亲外甥女。
朴实的老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亲外甥女会拿他下手,直到警察把搜集到的证据展示给他时,他才恍然大悟,那么去年8月,自己外甥女樊某不同寻常的热情也可以解释了。
事情要从2015年的的夏天开始说起,七八月份的时候,老徐的外甥女樊某把他接到了上海游玩,这又正好是个暑假,老徐跟着樊某尽兴地逛了逛大城市。在这期间,樊某还主动提起让老徐跟着自己爸爸的工地干活,樊某爸爸是个不小的工地老板,老徐听此很是开心,对自己的外甥女也是愈发信任。
然而就在8月份的某一天,樊某对老徐说需要借用他的身份证,老徐下意识有些防备。樊某却说只是做一些正常的公司的任务,充个人头,让老徐帮帮忙。警察为了再次验证事情的真伪,又再次对老徐进行了询问。“那你为什么要同意将身份证借给樊某?”
老徐仍然是一脸无辜地说:“当时她说她要搞什么公司的任务,她是我外甥女,工作上的事哪有拒绝的道理啊。”
“那你难道没有觉得会有什么隐患吗?身份信息是不能随意透露的。”警察只能继续追问,生怕错过一丝线索。
“当时没多想啊,自己外甥女还能骗自己不成啊,后来又想了想,是觉得有点不太对劲。”警察见状也说不出话了,的确没有任何证据指向老徐参与了这件事情中。
可是也就是因为老徐这简单的一答应,樊某得以利用老徐的身份证开立了证券账户,并成为了这个账户的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某些违法的交易操作。
原来,这个58岁的农民工并不是什么炒股神人,更没有什么内部渠道消息,而是完全是被盗用了身份信息,从而成为了一个替罪羊的角色。
«——【·樊某背后竟另有其人·】——»
就在警察想要锁定嫌疑人时,却陷入了一个问题中,假如樊某是这一切的操纵者,那么樊某又是如何知道某些内部消息的呢?
尽管她有一定的受教育水平,但是却和证券交易、股票市场没有任何关系,她仅仅是一个家庭主妇,既没学过金融资知识,更没有证券行业的从业经历。
“尽快调查樊某的社会关系,她的身边一定有一个能够接触到交易内幕的人。”警察们很快就找到了侦察方向,不过事情发展要比警察的设想简单太多了。
这么一位“小白”背后的确是有一位“军事专家”在指挥她操作这一切。那个人就是樊某的丈夫宁某,他是一位证券行业的从业者,如果他想获得一些内幕消息,那就简单太多了。
经过继续的调查发现,139万元的资金是樊某和宁某小两口一笔一笔存的钱,2016年3月他们却毅然决然地把自己的资金,从相对稳健的投资转换成了高风险的股票投资。这样不寻常的投资转化,必定是有一个诱因的,这个诱因大概率又指向了某些内部消息的泄露。
事情到这里似乎已经逐渐水落石出了,宁某作为证券从业者,自己及其亲人被禁止开立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活动。于是他想起了利用教育水平低下的老徐开立账户信息,而实际这一切都是是自己和妻子操作控制。
停牌股票的这家公司A,也正如宁某所做的猜想一样,停牌的原因是为了并购重组,如果停牌之前买入,复牌之后大概率会大赚一笔。又由于宁某利用职务的便利知道了这一内幕交易信息,从而恰好利用之前开立的账户,实行股票高买低卖赚取差价的操作。
一切的调查都很顺利,可是这仅仅是猜想,看似环环相扣的逻辑链还缺少证据的支持,到底如何证明宁某就是知道了交易的内幕消息呢?
因为当警察继续调查宁某所在证券公司时,A公司并购重组消息知情人的名单中,并没有宁某的名字。找不到证据宁某知情的证据,这让警察的调查陷入了僵局,难道这些都是巧合?是宁某运气好吗?
一筹莫展之际,警察决定深入调查这只股票停牌的利息相关人,就在这次调查中,这家停牌A公司的经理给出了有力的证据。A公司经理回忆说,在停牌之前,有过几次的小型会议和交流,讨论的都是关于股票停牌的相关事宜,这些消息都是要严格保密的。
“证券公司所派来的代表是潘先生,而潘先生身后还跟着一个小胖子,但是他不显眼,也不怎么说话,很多人都没有关注到他。”经理说道。
随后警察拿出几张照片,经理一眼便认出了宁某,指着照片说:“诶,就是这个小胖子,当时就是他跟在潘先生后面。”
既然宁某有出席停牌并购的讨论,那么证券公司的知情人名单上为何没有宁某的名字呢?对于这一情况,潘先生对警察却另有说辞。
当警察去调查潘先生时,潘先生眼神躲闪,尽管尽力表现出平静,但是警察一眼就能看出,这个潘先生肯定有问题。潘先生说到:“宁某当时算是个小助理,而且他出席的会议上并没有深入谈及企业并购的事情,宁某根本无法确定A公司股票一定会并购停牌。”
这一套说辞有很明显的漏洞,警察认为:“按照证券法,宁某仍是知情的人,不是吗?他大大小小的会议都参加过,你难道能说他毫不知情吗?”
面对警察这一有力的反问,潘先生也保持不住了那份平静,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个一二三来,最后只能低下头沉默以对。同时,经过调查,一般的停牌的内部商讨会,多数情况起码会有十几人参加,而宁某所在的证券公司知情人名单上只有两人。
这些都是明显不符合逻辑的,起码在知情人名单的事件上,宁某所在的证券公司存在着很大的监管漏洞。这也直接导致了内幕交易的形成。至此,证据链和逻辑链都已完整,宁某利用职务便利进行内幕交易的事实成立。宁某被判内幕交易罪,处以一年有期徒刑,禁止3年的从业资格,并归还所有的牟利所得。
事情的最后,尽管樊某显得义愤填膺,但樊某开篇的那些说辞在法律面前已经显得苍白无力。法官也就此疑惑一一进行了反驳。“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开立账户已经涉嫌了违法,后续宁某参加会议却不上报自己为内幕知情人,这里面是有很明显的个人动机的,怎么能说毫不知情,他人陷害呢?”
“至于樊某所指控的他人也进行了内幕交易,是主观猜想的,并没有证据支持她的指控,警方也会持续关注金融市场的乱象。”
对于这一案件的判决,法官也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金融市场的监督和规范是近几年的重中之重,宁某的违法行为会对公平交易市场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对他进行从业限制,也是为了预防宁某在后续的工作中会再次犯罪。法官认为,这一案件的判决对行业交易规范起着很重要的示范作用。
«——【·结语·】——»
农民工炒股暴富事件告一段落,原来这并不是大家所以为的“高手在民间”的炒股故事。生活中并没有所谓带了金手指的“爽文”套路,反而宁某心中沾沾自喜的金手指恰恰是导致他违法犯罪的潘多拉魔盒。
炒股需谨慎,理财不应铤而走险,尽管宁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他的妻子樊某所说的话也引起了大众的思考,只能说,金融市场的监管任务还任重道远。对于老百姓来说,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做毫无防备的老徐,也不要做替他人操作违法事实的樊某,更不要做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违法交易的宁某。
我们相信,只有更加透明公平的交易机制,才是所有人期盼的证券市场,当规则越来越清晰有力时,市场才会像一源活水,朝气蓬勃。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周胤伍)家住襄阳市襄城区的王女士想学炒股赚钱,在“炒股群”里按照理财“导师”的指点,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先后向“导师”推荐的平台转账87万元,期间国家反诈中心APP和派出所民警先后预警提醒9次,王女士坚称自己不会被骗,直到发现资金无法取现这才想到报警求助。襄城警方接警后,经过连续5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近日赶赴四川成都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黄某。
襄城警方赶赴四川成都将嫌疑人黄某抓获
“民警同志,我要报警!我被骗了87万元……”2022年8月4日下午,市民王女士来到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古城派出所,语气里充满慌张。然而就在两天前,派出所民警找到王女士家,希望进行面对面反电诈劝阻时,王女士不仅表示自己不在家中,而且声称自己绝不会被骗。
值班民警一边安抚王女士的情绪,一边让她详细讲述事情经过,据王女士介绍,7月中旬自己在家中刷抖音看直播时,刷到了一个教人炒股的直播间,并通过直播间工作人员加入了一个QQ“炒股群”,群里理财“导师”会不定期推荐股票,王女士按照“导师”指导购买股票,也确实赚到了一些钱。
7月25日,理财“导师”在群里介绍,多家证券公司联合开发了一款名为“中记做市系统”的“内部”理财APP,建议大家都在这款软件上炒股,王女士下载注册软件后,当天就赚到了钱,并先后成功提现2087元和13323元,尝到甜头的王女士此时已对“导师”深信不疑,于是在“导师”的指导下一次次追加“投资”,不到10天的时间先后投入87万元。期间国家反诈中心APP和派出所民警先后9次预警提醒,民警甚至找到王女士家,希望进行面对面劝阻,可王女士仍然执迷不悟,直到8月4日下午,王女士想将20多万元的“收益”提现时,却发现操作失败。几次操作后,系统显示王女士的账户已被冻结,王女士赶紧联系客服人员,对方告诉她,因为频繁“违规操作”,王女士需要向指定“安全账户”转账18万元的“保证金”,才能解冻自己的账户,王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赶紧来到派出所报警。
“这是典型的投资理财型电信网络诈骗。”襄城警方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对该案展开侦查,根据王女士提供的转账信息,研判资金流向,经过连续数月的追踪,发现王女士的被骗资金主要流入四川成都黄某的公司账户。进一步调查发现,黄某开设的公司在根本没有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却有大额资金流入公司账户,黄某具有重大涉案嫌疑,2023年1月9日,经过前期摸排走访,在成都警方的支持下,专案组民警赶赴四川成都将黄某抓获归案。
据犯罪嫌疑人黄某交代,去年自己债务缠身、多方筹措钱款时,一个朋友主动找上门来,称可以介绍熟人帮助黄某“赚点外快”,黄某一看是朋友介绍不疑有他,用自己的身份信息配合对方注册公司,并前往山西临汾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和财务专用章,而后将手机、银行卡等物品也全都“卖”给对方使用。
经讯问,黄某对在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等物品租借给他人并从中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黄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襄城警方组织突审嫌疑人黄某
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投资理财,对于高收益、高回报的噱头需提高警惕,不轻易转账投资,不加入陌生投资群、炒股群。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帮别人收钱可能构成“帮信罪”,千万不要因为贪图蝇头小利以身试法,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帮凶。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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