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要做股票投资还是可转债投资,首先必须得开通证券账户,而开通证券账户就必须找一家证券公司。而我国的证券公司有100多家,这么多证券公司中,要去哪开户比较好呢?
证券账户去哪家开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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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2年二季度末,基金经理杨琨旗下共管理3只基金,本季度表现最佳的为诺安新经济股票(000971),季度净值涨17.26%。
杨琨在担任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001780)基金经理的任职期间累计任职回报105.8%,平均年化收益率为15.7%。期间重仓股调仓次数共有79次,其中盈利次数为45次,胜率为56.96%;翻倍级别收益有2次,翻倍率为2.53%。
1、迈为股份(300751)翻倍案例:
杨琨管理的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在20年1季度买入迈为股份,在持有2年又0个季度后在22年1季度卖出。持有期间的估算收益率为411.52%,持有期间迈为股份在2020年到2021年的年报归属净利润增幅达62.97%。
2、利亚德(300296)调仓案例:
杨琨管理的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A基金在14年3季度买入利亚德,在持有3个季度后在15年2季度卖出。持有期间的估算收益率为83.63%,持有期间利亚德在2014年到2015年的年报归属净利润增幅达105.05%。
3、用友网络(600588)折戟案例:
杨琨管理的诺安新经济股票基金在20年4季度买入用友网络,在持有1年又2个季度后在22年2季度卖出。持有期间的估算收益率为-53.41%,持有期间用友网络在2020年到2021年的年报营业总收入增幅达4.73%。
针对本次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关注、征询、自查并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违规担保近20亿元,占用资金3.72亿元,
3月26日高升控股公告显示,经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核实并了解,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共同借款方式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总额初始本金为3721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本金余额为5262.50万元;违规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总额初始本金为197946.4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本金余额为148900.85万元。上述违规担保和共同借款涉及的利息金额待结算时确认。
2018年1月,高升控股股东蓝鼎实业与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展”)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250万元,协议签署日期为 2018年1月,贷款期限为15天(借款起始日期以实际放款日为准)。2018年1月,公司时任董事长韦振宇违规使用公司印章并与中泰创展签署了《第三方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对上述《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和展期内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全部债权的费用等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
2018年6月20日,高升控股股东蓝鼎实业与深圳市宝盈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盈保理”)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418.09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9月20日。2018年6月20日,公司现任董事长李耀违规使用公司印章并与宝盈保理签署了《保证合同》,对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逾期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2018年6月20日至2020年9月20日。
在逐步的披露违规担保和占用资金的过程中,高升控股的董事、监事发表了意见,对于上述两项违规担保,董事许磊、董红发表意见,关于《进展公告》中涉及的各项内容及数据(包括新增的对外担保情况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以及前次已披露事宜的最新进展),公司未向本人提供足以判断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详实资料。对于上述情况和目前获悉的资料,本人作为公司董事无法确保公告内容是否存在虚假或者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独立董事田迎春发表意见,鉴于大股东违规担保行为层出不穷,本人无法保证此类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独立董事雷达发表意见,目前第三方核查工作并未结束,有关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的完整结论仍有待进一步核实。
高升控股的违规担保、占用资金的事项发展至今,仍未得到有效解决。3月26日晚间,高升控股发布的公告显示,股东及其关联方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 条(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 13.3.2 条的“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高升控股表示,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和共同借款均为向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上述违规事项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公司亦未予以追认;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违规担保原则上对公司无效。综上,公司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存在不确定性,尚须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
一、故意隐瞒多项关联交易,实控人证券市场禁入五年
二、第二大股东已宣告破产,公司股份将被公开拍卖
投资者诉高升控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去年下半年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下达多份一审民事裁定书,因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才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后武汉中院裁定将案件移送至北京三中院处理。2020年11月19日,北京三中院公开审理了22名投资者诉高升控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庭审中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实施日、揭露日及因果关系等方面,被告律师认为《2017年年度报告》发布之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及《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回复》公告发布之日为揭露日。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于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平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659,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截至2021年4月30日其减持计划内剩余大宗交易70,158股和集中竞价68,379股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该次权益变动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此外,公司第二大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下称“蓝鼎实业”)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该法院于2019年7月3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蓝鼎实业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蓝鼎实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1年2月22日最终法院做出(2019)鄂9004破2号之十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蓝鼎实业破产,而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90,178,582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8.60%)将进行第一次公开整体拍卖。
三、公司一季度营收1.74亿,收回业绩补偿增厚利润,却难改亏损现状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3月成立,是一家云基础服务提供商,专注于云基础平台产品的研发与运营,主要向客户提供IDC(互联网数据中心)、CDN(内容分发网络)、APM(应用性能管理)和增值服务,公司股票并于2002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成功(股票代码000971)。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总股本为10.49亿股(其中流通A股为8.03亿股,限售A股2.45亿股),总市值约28.64亿,股东人数为2.29万户,人均流通股数为3.5万股。
2021年4月29日ST高升发布《第一季度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实现营收约1.74亿元,同比增长5.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73.99万元,同比增长77.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亏损1837.1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050元,同比增长80%。公司表示本报告期内整体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为扩大业务新增部分成本投入,对当期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未达到收购时的承诺,需向公司补偿32,969,408股,报告期完成回购注销6,717,799.00股,一季度因持有尚未回购股票股价变动影响利润增加1,012万元。股民维权窗口已开启,受损投资者可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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