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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纳税的意义(纳税调整的意义)

行政机关转让增值资产在税收实践中经常遇到。资产既然增值了就有所得,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有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是法人组织,既然是取得收入还增值,理所当然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有的人认为企业所得税法未明确列明行政机关是纳税人,就不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行政机关可否可以成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我们先看看相关的规定和解析。

截至今天,海信制造仍占青岛制造的很大比例。

事实上,国企和央企才是纳税的主力军,中石化、中石油每年的纳税额都达到上千亿,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大行的纳税也经常保持在千亿水平,所以大型国企和央企的贡献是不容忽视的。

更大程度减少对市场主体行为的扭曲。减税降费以更大程度实现税收中性为原则,尽可能减少税收对市场机制的干预或扭曲,减少税收超额负担。一方面坚持非歧视性原则,避免不当的倾斜性扶持政策扭曲企业行为;另一方面轻税负,避免因税负过重强化纳税人的偷逃税动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减税力度”“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而且要简明易行好操作,增强企业获得感”。留抵退税等政策一方面减少对企业资金的占用,增加企业可支配现金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助于更好发挥增值税的中性作用;另一方面畅通和完善了增值税链条抵扣机制,降低了企业财务风险,助力企业加大投资,积极进行技术改造,激发发展动力。

2020年11月,有专家建议在“十四五”期间开征遗产税。

全文刊于《财政科学》2022年第1期,欢迎订阅!

税收征管是保障国家财力的重要基础,既要完成“提升纳税遵从”的首要目标,也应满足“落实税收优惠”的衍生目标(樊勇、李昊楠,2020),纳税信用评级也不例外。随着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纳税信用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国税总局主动披露A级纳税人名单,向外界传递该类企业高声誉的信息。毋庸置疑的是,不管是内源动力还是外在压力,纳税声誉通过税收遵从和税收优惠两条路径,对企业税负产生“增减交替”的影响。

“减税”指通过税收减免措施降低纳税人负担,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降费”指降低费用负担,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缴费。近年来,我国减税降费取得重大成效。2013年至2021年,税务部门办理新增减税降费累计8.8万亿元,我国宏观税负从2012年的18.7%降至2021年的15.1%,特别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当年宏观税负比2018年降低1个百分点。今年以来,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4万亿元,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64万亿元,政策红利将进一步释放。减税降费政策推动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进程,提升了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等重要论述,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推进减税降费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基本依据,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税并行的税收制度已不能很好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状况。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这标志着营改增工作正式开始。2012年至2017年,我国减税降费总体处于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阶段,减税聚焦增值税、所得税,重点针对特定行业、群体和区域。2013年至2017年,营改增试点改革已累计减税2.1万亿元,加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清理各种收费等措施,共减轻市场主体负担3万多亿元。

2018年,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国进入普惠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新阶段。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2019年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2%。2020年我国减税降费持续推进,推出7方面28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规模超过2.6万亿元。2021年我国制度性、结构性、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组合发力,全年新增减税降费约1.1万亿元,新增涉税市场主体1326万户,同比增长15.9%,实现“培育税源、扩大税基”的良性循环。2022年我国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既有增值税留抵退税,又有支持科技创新、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也有降费缓缴措施,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的特点。2022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5074亿元,其中,新增减税4097亿元,新增降费977亿元。

近年来,我国减税降费规模不断扩大、受惠主体不断增多,减税降费政策实现宏观降税负与微观降成本的统一,并与税制改革形成联动效应。分税种看,增值税方面,简并税率,推出留抵退税政策,征管效率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方面,针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并扩大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不断增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并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覆盖面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出台制造业缓缴税费相关规定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个人所得税方面,提高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中低收入税率级距,由分类税制转变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

第一,减税聚焦增值税和所得税,总体税基减小。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三大主体税种,其政策变化时刻影响市场主体的生产、转型以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税基是计税依据之一,在税率未变情况下,扩大税基会增加税额,缩小税基会减少税额。通过减税,计税依据范围收窄,税额呈现总体减少态势。具体来看,在增值税方面,税基变化表现在起征点提高、进项税整体抵扣范围拓宽以及设置免税项目。在所得税方面,税基变化主要是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免征额标准提高、设置免税以及扣除项目。

第二,简并税率档次,降低税率水平。税率结构的简化优化贯穿减税降费全流程。在增值税方面,税率改革以“快降高档、缓降中档、维持低档”为主要思路,将四档税率简并为三档税率,并以两档税率为目标。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以“降税率、扩级距”为主。一方面,不断缩小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的税率差距,兼顾效率与公平,对综合所得税率以及经营所得税率进行优化。另一方面,扩大级距,更加注重税负公平,主要包括拉长三档低税率级距、缩短中间税率级距,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优惠政策呈现出以产业倾斜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特征。利用税率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对于需要重点扶持的行业,实行免征、减半征收等优惠,并从法律层面加以明确,保证政策的规范性、有效性。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并可根据地方差异,动态调整不同地区具体优惠政策。

第三,减税与降费并重,确保普惠性。一方面逐步推进费改税,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引导市场主体行为。费改税是在清理整顿部分不合理政府收费的基础上,用税收筹集替代行政收费。税收具有内在稳定器的功能,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而收费旨在抵消政府成本,一般用于特定用途和特定服务。费改税包括取消收费和规范收税两步。首先是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将行政收费费率降为零,取缔地方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按照“清费立税”原则,规范税费关系,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其次是设计合理的税收规则。例如,资源税实施从价计征改革,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使资源税收入与产品价格挂钩,缓解资源产品高价格与资源税低税额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扩大降费受惠范围。为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我国连续取消、停征、免征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呈现出降费政策数量多、力度大、覆盖范围广的特点。2011年至今,中央层面已经累计取消、停征、减免超过500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农林牧渔业、制造业、金融业等国民经济重要行业。2013年以来,降费每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超过1000亿元,减负效果明显。

[国企纳税的意义(纳税调整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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