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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价增资会计处理(溢价增资扩股协议)

在企业日常经营中多存在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向股东转增资本(以下简称“送转股”)的行为,这其中哪些需要交税,哪些又不用交税?本文梳理相关政策,通过对税法的分析统一规范涉及到的所得税处理问题。

为便于大家理解,我们按照“实施送转股的企业类型”(股份制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性质”(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及合伙企业等非法人股东)两个维度分别进行阐述。

(2) 甲2出资金额:人民币 【 】 万元;持股比例:【 】% ;

郭建钊律师,四川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邢台市政协常委,市政府专家法律顾问,精通公司法务、金融证券、投融资、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方面业务。

 

 

 

(5)增资、扩股、授权或发行任何形式的股份、股份系列、债权或其他证券;

甲方承诺在乙方完成出资后 日内办理向有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公司变更登记的一切手续,尽快正式确认乙方的股东地位。乙方须配合甲方的手续办理工作。

案件来源

(6)任何聘请或更换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对公司的任何会计政策、规范或原则做出重大变更;

一般来说,对于自然人股东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股份,持股时间是比较容易界定的,即为从股票买入日到卖出日之间所实际持续的时间。

(2)“折价增资”的财税处理

(1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或其他上市行为(包括为上述发行活动选择承销商);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各方在[ ]市签署:

一、资金的受让方不同。股权转让资金的接受方是原股东;增资扩股资金的接受方是公司。

二、投资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股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同时,也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而增资扩股中的投资人的义务需由协议各方进行约定。

三、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化不同。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变,只是股东发生变化;而增资扩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

四、个人所得税不同。自然人股权转让实现的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增资扩股后,虽然原股东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化,但属于增资后股比自然稀释,而不是股权转让引起。增资扩股的溢价形成资本利得——资本公积。增加的资本利得虽然属于全体股东,但对企业形成的留存收益在未分配之前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程序不同。增资需要开股东大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并且要重新修改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则是半数的股东同意即可,只需书面通知,不用开股东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各方均确认星河互联公司未完成协议约定的2015年业绩承诺指标,未完成挂牌承诺。2017年11月2日,前海盛世企业提起本案诉讼,要求星河创业公司、微创之星公司、文曲星公司、新余东晨中心、徐茂栋回购前海盛世企业持有的目标公司星河互联公司0.992%的股权;且星河创业公司、微创之星公司、文曲星公司、新余东晨中心、徐茂栋向前海盛世企业支付股权回购款、利息、业绩补偿折价款、股权回购违约金、业绩补偿违约金。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甲方承诺在乙方完成出资后日内办理向有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公司变更登记的一切手续,尽快正式确认乙方的股东地位。乙方须配合甲方的手续办理工作。

 

 

    增资后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

[溢价增资会计处理(溢价增资扩股协议)]

引用地址:https://www.gupiaohao.com/202306/34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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