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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基金的纳税案例(合伙制基金风险)

2014年至2018年这段时期是我国股权投资市场疯狂生长的期间,2011年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到2018年到如今基本进入退出期,但由于基金投资基数大,以项目上市为主流的退出途径面临拥堵的问题,即便顺利上市退出也要受到锁定、减持规则的诸多限制,股权基金迫切需要探索新的退出渠道,这种情况为我国资本市场S基金交易提供了一个契机。S基金,即Secondary Fund(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是以受让二手私募股权基金份额或者私募股权基金所投资标的为投资策略的一种私募股权基金。

S基金交易的涉税事项

S基金交易按投资对象分,可以是基金层面份额的转让,可以是底层所投非上市企业的股权,又或者是更为复杂的模式。目前,我国股权投资基金架构主要为合伙型基金。

根据现行税法,合伙型基金转让项目获得收益,如果转让的是股票,基金有增值税纳税义务;如果是股份,基金不缴增值税。所得税方面,法人合伙人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自然人出资人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遵循先分后税的原则,在合伙人层面也可能涉及5%-35%的个人所得税)。

合伙型基金的投资人转让基金份额,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以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投资者退出合伙企业时,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减去投资成本,以及应分得的利润并入法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仅是常规涉税事项。实务中,合伙型基金转让份额或是转让被投项目股权(股票)并非那么简单的事情,有限合伙税制本身有不少争议的地方,尤其在基金多层嵌套情况下,这些疑问在S基金转让时会依然存在。

S基金涉税问题之一:纳税时间、扣缴义务、纳税地点

在先分后税的穿透原则下,理论上基金层面有所得,合伙人就应该依法纳税。然而,在基金母子基金架构下,从底层的项目到顶层的投资者,会对纳税时间、扣缴义务、纳税地点提出挑战。

通常来说,底层项目初期收益低,成长期开始才会有所收益,基金层面有所得时按照“先分后税”原则是有纳税义务的,此处的“分”是对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划分,而不是实际分配。由于合伙企业层面年度亏损弥补最长不得超过5年,并不能涵盖项目运营的整个周期,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会导致亏损弥补的不到位,也会对投资者退出或者基金退出项目带来一定程度上的阻碍。

依据财税〔2000〕91号,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投资者由注册所在地作为纳税地点。在多层结构的情况下,对个人合伙人的纳税地点,包括底层被投资企业利息、股息、红利往上分配的情况下,这个实际的纳税地点究竟在哪里呢。还有就是,对于个人合伙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并不是按穿透征税的原则由个人合伙人缴税,而是由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代为申报并扣缴,于是演变成到底由哪一层的合伙企业扣缴的疑问。

我们应该看到,毕竟如今的合伙型基金已经非之前早年间的合伙企业,当初的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涉税规则与如今合伙型基金核算情况的严重不符。实务中,大家普遍认可以个人合伙人直投的那一层合伙企业为纳税地点,但这个并非官方观点,建议税务机关能以书面方式固定纳税地点的选择。

S基金涉税问题之二:个人投资者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20%,还是5%-35%缴税

财税〔2008〕159号颁布的年代,对个人合伙人的利息、股息、红利单独按照20%征收有一定的合理性和便捷性。然而,随着合伙企业以及合伙基金尤其是创投类合伙基金的发展,无论是基金直投,还是母子基金,在投资企业时都有可能产生两层或两层以上合伙企业嵌套的情况。这种情况一定程度上对合伙企业的先分后税提出了挑战,也增加了税收征管工作复杂性。由于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在经过合伙制基金层面的第一层分配、第二层(多层)分配透至顶层为个人投资者时需要判断分配的收入性质,即合伙制基金分至最终自然人投资者时,这个收入被认定为经营所得还是股息红利所得。

目前,多层嵌套下,S基金的个人合伙人利股红收入性质的认定问题仍会存在诸多争议,多数情况下会被界定为经营所得按5%-3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为规避税务风险,建议纳税人在缴纳所得税前与所管税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后确定适用税率。

S基金涉税问题之三:外部计税基础和内部计税基础是否需要动态调整

按照合伙企业穿透征税的内在原理,在所得税上,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份额和通过合伙企业处置资产,税务处理上并不是保持一致的:对于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是按照财产转让进行处理,而对项目处置需要按照退伙清算。

S基金交易在基层层面可能并不是通过处置资产方式,此时对于这个投资人退出的计税基础的确定就会很成问题,因为承继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支付的款项其实是包含溢价的。然而税法对此并未明确这个新进入投资者的计税基础是多少,进而造成该投资者在转让份额时形成重复征税的问题。

比如,甲基金由自然人A、公司B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金额1100 万,其中A出资100万)。该基金投了一家拟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上市后基金持有的股权(暂不考虑其他合伙人的权益份额)变成了价值 5000 万。解禁后,自然人A以500 元出售份额给自然人C,后来C转让股票取得 1000 万元。问自然人A 如何纳税。

这个案例里, A 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500-100)*20%=80 万元。撇开税率的争议,对于C转让时,有些税务机关认为会倾向税基为900(1000-100)其万元,而不是500(1000-500)万元。这样的解读就导致了一个实际上的重复征税效果,毫无疑问既不公平也不合理。这也是有些学者提出要对合伙企业持有资产和合伙人持有合伙份额的税基相互联动调整的原因所在。

S基金涉税问题之四: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就是香馍馍吗

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文件的发布有个插曲。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检查中发现有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引进投资类企业,自行规定投资类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 20%,认为该做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的规定,应当予以纠正。然而,投资类企业也确实有按照20%纳税的强烈意愿,完全堵死似乎不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更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2019年1月10日,税总联合财政部、发改委、证监会共同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该文规定对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值得一提的是,创投企业备案成创投基金选择采用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时,从应纳税额及税后现金流来看,确实比整体核算有优势。然而,这种优势是在基金整体有盈余,且平均分布于项目各期的前提下。实际情况是,基金在投资早期亏损的情况多,选用单一基金核算会出现一些情况:财税〔2019〕8号仅适用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且应分别核算,不得和基金混合抵扣;单一基金模式下,基金支付管理人的管理费、业绩报酬,自然人合伙人无法扣除,且该核算选用三年不得变更;单只基金运作产生亏损无法在企业整体弥补,更无法跨年弥补,一旦基金产品盈利出现波动,税负将成为不小负担。

因此,S基金选择单一基金核算模式很大程度来说既不经也不划算。

S基金涉税问题之五、所得税征收方式改变是S基金转让的最大阻碍吗

大多数基金设立之时通常会选择落户税收洼地,目的为转让时候能降低税收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颁布后,对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独资合伙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下,基金跑去洼地注册然后减持这种做法在如今形势下已然行不通。

从市场来看,我国S基金市场正处于培育阶段,不少LP其实并不知道有S基金这种退出方式的存在,更不清楚具体的退出途径。而S基金转让主要以政府引导基金、地方国资平台等国资背景基金为主,国有基金份额转让评估、审批流程比较复杂,这种背景的S基金转让有一非常致命的法律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募集和转让应面向合格投资者,不得公开进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也规定,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必须非公开募集资金。股权基金的非公开交易要求显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5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的国有资产转让应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的原则相违背。这也正是证监会在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批复之前,对部分有国有背景的私募基金份额转让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在试点批复之后至今,仍有少数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私募基金份额,陆续叫停多个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私募基金份额的行为的主要原因所在。S基金转让不是随随便便放什么市场都可以交易的。

目前,对国有背景S基金转让的国内专门性市场也就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S基金转让的途径也还较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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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郭琪燕 雁言税语

王宇露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宇露)2月22日,由北京基金小镇研究院、普华永道共同研究编制的《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应税所得分配方法研究报告》正式发布。

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蓬勃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于促进长期资本形成、支持创新创业具有重要作用。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在设立、对外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具有高度灵活性,同时在税务角度又是税收穿透实体,避免了双重征税问题,因此成为当前私募股权基金的主流模式。随着税务征管的加强,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在税务处理方面的争议及不确定性陆续出现。为了填补私募基金该领域的研究空白,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解决相关难点提供参考方案、降低管理难度、提升管理公平,北京基金小镇研究院携手普华永道共同编制了《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应税所得分配方法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针对基金机构财务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应分配现金流还原应税所得法”具体执行方法和完整的逻辑,并对不同情形下的基金分配情况进行了模拟,逻辑和方法可后续用于真实基金的分配中或管理人对应税所得的模拟测试,有助于各合伙人达成一致,更高效地处理应纳税所得分配问题。

【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18日,徐州市财政局发文,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防范投资运营风险,对基金设立、运营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其中,明确提出,不得以政府投资基金名义违法违规变相举债;不得通过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地方融资平台出资设立基金,不得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基金。

一、基金设立环节

(一)基金设立要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金规模与投资范围;

(二)年度预算未足额保障“三保”、债务付息等必保支出的,不得安排资金新设基金;

(三)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项规定,不得通过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地方融资平台出资设立基金,不得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

二、基金投资运营环节

(一)尊重基金市场属性,支持基金管理人依法依约履职,项目投资前充分开展尽职调查,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提高基金市场化、专业化、法制化运作水平,保障基金经营决策不受干预;

(二)坚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同股同权、风险共担,通过适当让利政府收益等措施,引导基金按照约定的投资领域、投资阶段、投资地域、投资比例等开展投资活动;

(三)不得以政府投资基金名义违法违规变相举债,不得为被投项目之外的企业或项目提供担保,不得违规出借资金,不得以基金支付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款项。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非主流”天使投资人从业多年的”得”与“惑”:一个转变,两个思考,三个根本能力。

 

作者丨高贵萍

编辑丨及轶嵘

 

 

一转眼,麦刚步入创投行业已有24年。自2005年和硅谷著名投资人TimDraper先生创办创业工场,用自有资金做投资也有16年了。

 

2005年,麦刚出售了第一次创业的项目亿友,以250万美元启动资金成为一位投资人。鲜有人同时涉猎多个资产类别和领域,但麦刚的投资触角延伸至股权、股票、数字货币、衍生品等。这背后的驱动力是他对投资有着持续的热爱和探索欲。

 

在接受创业邦采访的时候,麦刚自称是一级市场的“痴男”,二级市场的“渣男”。

 

在一级市场有爱,谈价值。有了跨市场,跨领域,跨品种的投资经历,麦刚发自内心觉得早期投资是他最热爱,最擅长的事情。“发现和支持真正的创业者是投资人的本职工作。和创业者在一起最快乐,我会坚持一辈子。”

 

在二级市场只谈钱。虽然曾创下15个月156倍的回报记录,但麦刚在二级市场做投资却并不感觉到快乐。“通过投资过程加深对人性的了解,深刻学习投资和投机,并对其博大精深深表敬畏。”

 

他并不避讳谈及自己被VC圈 “抛弃”的失落感。在2012年因讨论比特币,被质疑推销庞氏骗局,麦刚被主流VC圈子请出微信群。他说,“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有主流和非主流的圈层,以及个体认知差别。”

 

他也有困惑和担忧。困惑在于,“为什么大家对击鼓传花,花钱圈地的游戏一直乐此不疲?”担忧在于, “世界变化那么快,投资人需要跟上趋势,提高认知。我也想尽可能延长投资的青春期。”

 

 

一个转变:投人重于投事

 

谈起从业多年影响投资理念的一笔投资,麦刚称要写进自己投资历史的肯定是比特币,只不过它不是一家公司。如果论创业企业,他毫不犹豫地说是泡泡玛特。

 

“在此之前,我对人的认知、对人性的理解不够深刻。投资泡泡玛特时,我很明确的知道对人的认可大于对事情的喜好。从这个项目后,我坚信对人的判断重于对事情的判断。”麦刚告诉创业邦。

 

时间拉回到九年前。

 

2012年夏,在北京五道口一个叫“propaganda”的酒吧,麦刚和泡泡玛特创始人王宁刚签署完投资协议,相对而坐。

 

王宁举杯致谢,“如果我是周杰伦,麦总您就是吴宗宪。”喝了几杯后,王宁就出去给父亲打了个电话,酒精和兴奋掺杂在一起,“你儿子要成为千万富翁了。”

 

此时,坐在酒吧里的麦刚,看着眼前酒杯里闪过的光晕,有些困惑,周杰伦和吴宗宪是什么关系?后来,麦刚才知道吴宗宪是周杰伦的伯乐,是他发现了当年还在酒吧驻场的天才。在见到王宁的五天后,麦刚的200万元投资款打进了泡泡玛特的账户,这家初创公司的估值涨至千万。

 

过了一年,在泡泡玛特的投资人中,仍只有麦刚一人。在一次深圳的饭局,原本日常中吝啬夸赞的麦刚,拉着王宁将他介绍给在场的每个人,“这是王宁,他以后会是中国零售业的大佬。你们值得认识。”

 

王宁在之后的一档视频节目中回忆起这幕透露,“我当时一点气场都没有,几乎现场的所有人都不相信麦刚的这句话。”节目中留着长发的麦刚坐在他旁边笑而不语。

 

2020年12月11日,泡泡玛特敲响了港交所的钟声,成为国内“潮玩文化第一股”,最高时市值超过1200亿。麦刚是泡泡玛特从一间简陋民宅出发一路奔赴上市的唯一全程见证者,在股价的一个波峰,持股5%以上的麦刚在这笔投资上的预期回报高达近万倍。

 

就个人气质来看,麦刚眼中的王宁和“激情四射”、“豪情万丈”这类词不沾边,“他是一个相当冷静、踏实的创业者。最重要的是,他足够专注,能够抓住零售行业本质。”

 

比如,在泡泡玛特成立初期,电商行业处于爆炸性成长时期,很多投资人不看好泡泡玛特的线下零售店。王宁坚持认为线下体验型消费具有不同于线上的价值。在公司发展遇到困境时,麦刚清晰地感受到王宁及其团队的定力,以及对公司价值的笃定。

 

麦刚称,获得投资高回报的根本是因为支持了真正的优秀创业者。随后,他不忘补充一句,“真的不要去神话投资人的力量,挖掘并支持优秀的创业者是投资人的本职工作。”

 

谈到如何判断项目做投资决策,麦刚语气略显兴奋,“开玩笑说,我到公司走一走,闻一闻,就能知道这个公司能不能成”。

 

每次投资决策前,他都会深入到创业公司,和团队交流,观察公司氛围。因有亿友、通卡、豆丁网,泰捷,OkCoin等历经10多年的5次成功创业经历,他对企业发展节奏熟稔于心,对创业者的悲欢感同身受。“创业多年,在一线的经历令我很容易和创业公司的CEO进行深刻对话,当然也就可以判断出那些不太靠谱的创业者和创业项目。”

 

在他看来,无论是创业者,还是投资人,只有在各自领域创造长期不可替代的巨大价值,并且有着钢铁般意志、超强执行力以及长远大格局的人,才能走到最后。

 

 

两个深度思考

 

在投资圈浸淫多年,麦刚对很多现象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以下是麦刚的两个思考。

 

思考一:为什么大家对击鼓传花,烧钱圈地的游戏乐此不疲?

 

很多项目融资多轮,投资人队伍中不乏一些著名投资机构,但最后还是失败。

 

“一个公司融资几十亿,几百亿,优秀创业者、著名投资人折腾好几年,最后上市的市值甚至少于融资额,这是价值毁灭,哪里有价值创造?”这是麦刚一直以来的困惑。

 

2014年,O2O、P2P、共享经济风起,一些伪需求和To VC的创业者夹杂在创业大潮中。

 

2016年,人工智能,机器人盛行。以当年新成立的一家机器人公司为例,创始团队背景豪华,产品还没有推出,第一轮融了5亿元,估值涨至40亿元。

 

2020年,消费投资出现热潮,一个新品牌项目的估值短时间内就能飙至上百亿。

 

当 “风口”、“烧钱圈地”成为热词。一个项目出来,一堆钱、一堆投资机构哗啦一下子涌进来。在麦刚看来,这是一场又一场的接力游戏,风口的背后往往就是“疯口”。

 

“热代表好方向,但热往往还意味着投资人和创业者的狂躁。”麦刚观察到,在竞争激烈的行业中,有些创始人拿钱后心态膨胀,企业的发展节奏受到影响。甚至一些创业者脱离商业本质和规则,把本来可以做好的公司毁掉了。

 

投资人追逐风口,基于从众心理,进行“抱团取暖”式投资等行为,在他眼中很危险。

 

“融资很容易让人有一种短期的快乐感。被投企业融了很多钱,公司估值大涨,这当然是好事情,但估值不是企业的根本。”麦刚认为,基金管理人GP作为受托管理人,如果为了提高投资命中率开启“撒钱模式”,撒的是基金投资人LP的钱,不仅会直接降低LP的回报率,也是不爱惜自己羽毛的行为。“轻则失职,重则断送职业生涯”。

 

最重要的是,击鼓传花游戏对行业生态的破坏和影响巨大,它会加重行业的无序竞争。可能需要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行业会再进入一个洗牌期,然后才能进入一个比较稳定的状态,过程中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社会资源浪费。

 

麦刚给创业者的建议是,如果有资本砸过来,“当然是拿住!但更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投资人是乘客,创业者是司机。投资人可以疯,创业者绝不能疯。“司机”疯了,车就翻了。创业者要用心追寻一些不变的东西。比如对产品的追求、用户体验追求、对产业链的贡献等等。

 

思考二:合伙制基金架构有硬伤,公司制模式更佳,小团队最有效率

 

在VC 1.0时代,阎焱从软银亚洲中“独立出来”,成立赛富基金。随后周志雄出走”创立凯旋创投;在VC 2.0时代,又一批合伙人选择单飞创立新基金。源码、高榕等纷纷成立。如今,市场平静的海面下不知是否蕴含着下一波单飞潮。

 

很多基金的老大还在,但一线的执行合伙人换了一批又一批。VC合伙人模式到底是不是最优模式?

 

麦刚现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早期投资专委会委员,他感言自己把青春和热血都投入到创业和创投事业,一直关注和思考行业长期发展。他认为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出在有限合伙基金的架构模式上,“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是有很多预设前提的。夸张点说,这种模式是带着镣铐跳舞,对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人,基金被投项目都不一定是最优选择。”

 

对于解决或削弱现有模式利益冲突,实现三方共赢,麦刚提出如下思考:

 

1.基金管理费。如果免除或者减少年度管理费,提高分成比例,会更利于GP和LP利益的一致性。

 

“创业公司即便越做越大,也没有看到管理层的薪资报酬呈线性增长。为何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管理规模就是线性关系呢?”麦刚认为,在这种机制下,基金管理者的最优选择就是做大规模,这必然带来回报下降。

 

2.基金管理方式。在业内惯常采用的基金法律架构下,GP会发多个基金。每个基金的管理团队,投资策略,激励机制都可能会不同,这就存在信息披露、利益分配和潜在利益冲突的问题。

 

“创业者只有一个公司干到底,为何基金管理人就可以有很多个口袋呢?LP根本就无法判断同一个管理人下设不同基金的优劣,和在不同基金上的投入。”

 

3.基金存续期限。很多创业者被迫签署了个人回购协议,基金管理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声称基金有赎回期限,这种明股实债的做法是对创投行业的名誉损害。也有因为基金期限问题,基金管理者被迫清算在起飞前夜的优质项目,或者出售给其他基金(这里还有很复杂的定价和关联交易问题)。

 

综合考虑,麦刚认为,巴菲特模式的公司制和长青基金是更优的架构。他大力呼唤业内人士对这个重要问题进行深刻讨论和实践。“这和GP、LP、被投资企业都是息息相关的。基金管理人要以创业者的心态来做长期经营,培养管理层。”

 

对此,他做了进一步诠释:在公司制的背景下,基金管理人的每次募资都是对于自身股权的摊薄,每次对外投资都是用公司自有基金,其内心是克制的。对于优秀管理人,每次募资可以高溢价,这可以认为是投资人对于管理者的一种收益分成(Carry Interest)激励。

 

公司制架构下,对于管理层的股权激励也是有章可循的,这就避免了行业里经常性的合伙人流失和利益纠纷。公司制基金也可以设置AB股,分红和回购机制,规模大的可以上市,规模适合的可以做柜台股权交易。

 

这些设想的目的都是要回归创投行业从业者的本质-“寻找和支持优秀的创业者,为投资人获取长期回报,奖励优秀管理人”。

 

很多机构在追求资金规模的同时,也面临着规模带来的压力。比如需要为募资奔波,团队成员的管理也会占据很大精力。在麦刚看来,创投行业的“规模化”是诅咒,早期阶段投资的最佳运作模式是“作坊型”打法。

 

所谓“作坊型”,即一个团队的老大带领三五个精兵,在选对方向后精耕,每年精挑细选投十来个项目,钱用在刀刃上。“如果这十来个项目中有两三个能跑出来,就是很优秀的投资业绩了。”

 

 

三个根本能力

 

多年来,麦刚都保持着每年10个左右项目的投资节奏。顺其自然,“碰到就多投几个”。今年也没有例外。

 

如果要说今年的市场变化,当然有。麦刚看到市场上确实出来不少好项目。这些项目多跟产业相关,能比较深入的解决需求。不像几年前的APP, O2O、P2P等消费互联网项目,一出来像小烟花,嗤儿一声,闪出小火花,转眼就灭了。“现在很多项目都是经过几年积累,如今到了成长拐点”。

 

还有一个变化,麦刚发现整个市场没有之前狂躁了。用他的话说,该亏的都亏了,该死的都死了。如今在行业里面的创业者和投资人,基本都是有真本事,有信念,且获得收益的。

 

对于早期投资来说, “非共识”和“水下”是不少投资人经常提及的定语。“非共识”意味着眼光独特,“水下”则代表项目尚未被挖掘,投入有门槛且竞争不激烈。

 

对这两个词,麦刚没有表示出“主流”VC的青睐,他斩钉截铁地说,“我从来没有主动追求非共识,也不标榜这些。我看项目只问三个核心问题,‘你的产品解决了什么根本性问题?’‘公司的竞争对手是谁?’‘在竞争中为什么你会赢?’”

 

麦刚认为投资人需要拥有的智慧主要来自于三个根本的能力:

 

1、看透行业。项目所在市场要足够大,同时市场渗透率相对来讲不能太早,竞争不能太激烈。

 

2、选对人才。看创始人是否牢牢抓住产品价值,团队是否优秀,理念是否正确。创业者要有三方面的综合能力,即快速学习能力,深度思考能力,团队领导力。

 

3、做好自己。投资是比“笨”,不是比“聪明”。在复杂多变的世界中,保持观察和思考,善于抓住不变的本质,这是“笨",也是所谓的"大智若愚"。同时,要做个好人。

 

“做个好人”,换个角度看,就是为什么好项目总跟你有关系?

 

2005年,创业工场成立之初的口号是“我们制造伟大公司,We build great companies!”现在口号里加了一句话,“做个好人,Bekind!”

 

一年前,一个朋友给麦刚推荐了绿巨能。在最初接触这个项目时,麦刚“懵”住了。这种感触似曾相识,与最初接触泡泡玛特时的感受很像。

 

绿巨能是一个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废品、废纸等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它没有大数据项目“性感”,也和机器人、人工智能等热点无缘。关注这个领域的投资机构寥寥无几。

 

但麦刚意识到,垃圾处理和废物回收是环境面临的一个巨大问题。绿巨能除了创造自身效益外,还创造了社会价值。“这样的项目值得支持”,秉持着这种初心的麦刚,很快就决定了对绿巨能进行投资。

 

绿巨能并非个例,这样的项目还有不少。如果回溯至项目源,之所以能够接二连三的关注到、并投中好项目,麦刚认为,除了投资专业能力外,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别人觉得你靠谱,仗义,爽快。优秀的人会推荐优秀的人,优秀的人身边也会聚集更多优秀的人”。

 

 

回报是投资界从业者追求的目标,古人言“好人有好报”。当然,每个人对于好的理解不一样,另外,好人不是老好人,也需要坚持原则。

 

创业九死一生,天使投资只有1%的成功率。盲目投资和盲目创业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如何界定“盲目”?麦刚认为,创业者是否擅长、适合创业项目,而不是一味追风,这是一个重要的判断依据。“世界上不需要那么多创业者,投资人要把资金投给那些真正值得珍惜的创业者。”

 

在投后管理日益繁荣的今天,“非主流”麦刚很干脆地说,自己没有投后管理。“需要人脉的事情,我会帮着对接下。但如果说经常帮忙招人,干具体事,那企业的HR,管理层是做什么的?”

 

“如果乘客开车,司机坐车,那就乱了。”在麦刚的概念中,创业者踩的坑十有八九是相似的,和他们谈谈人生,分享下多年创业的经验,以及对身边事情的观察认知,在商业管理、融资决策,人生思考上提供点建议就已足够了。

 

“另外,我在筹备一个创始人互助基金,帮助大家共担风险,共享收益。这是最实在的投后服务了。创业失败是正常的事,兄弟姐妹们共同前进,就算有人没有成功,这个互助机制也能真金白银地帮上忙。”麦刚告诉创业邦。

 

如今,奔赴一线看项目仍是麦刚日常行程中的重头戏。“热点、创新几乎每年都有,其中不乏伪创新,需要投资人去甄别。只有身处一线的投资人,才能判断企业是否能成功,也才能在科技变化中,挖掘、支持真正优秀的创业者。”

 

作为独立天使投资人,没有募资和投资、退出的压力,但麦刚也有忧虑, “世界变化那么快,那么多新浪潮、新领域,投资人需要跟上趋势,提高认知。”

 

以不变应万变,思考不变的东西,抓住事物本质,持续投资年轻人,是麦刚延长投资“青春期”的选择。

 

(本文的采访得到BEYOND囯际科技创新博会主办方动点科技TechNode 的大力支持。)

[合伙制基金的纳税案例(合伙制基金风险)]

引用地址:https://www.gupiaohao.com/202304/27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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