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证券法归纳要点: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发行人数超过200人;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发行人数超过200人;
(三)其他发行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得发布广告、公开劝说和变相宣传。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凭证无虚假记载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并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条件。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二)债券累计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1)公司净资产不低于40%/>(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募集资金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利率不(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未募足资金;
(2)公司拖欠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或者拖欠本息的(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证券承销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面值总额超过五千万元的,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代销或者包销证券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90日。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间,应当保证所承销或者代销的证券提前销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代为包销证券,不得提前买入、留存所承销的证券。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证券公司协商确定。股票的发行是以佣金为基础的。向投资者出售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拟发行股份数量的70%的,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向认股人返还股份。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所持公司股票,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再次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由公司董事会收回。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买入剩余售后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的期限不限于六个月。7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公开发行公开发行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比例超过10%;
(4)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8。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公司债券期限在一年以上;(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金额不少于五千万元;(三)公司仍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9。重大事项
(1)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购买物业的重大决策;
(3)公司签订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产生重要影响,权益和经营成果;
(3)公司签订了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2/>(4)公司的重大债务及未能清偿到期的重大债务;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亏损;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变化;
(7)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变更;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发生重大亏损;
(9)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9)作出减资、合并、分立的决定,公司的解散和破产申请;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犯罪,公司董事,(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十、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书面报告国务院和证券交易所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不得再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持有或者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后,每增加或者减少其所持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报并公告。报告期内及报告、公告发布后两日内,上市公司不得再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持有或者与他人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的股份,并继续购买的,依法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时,应当在要约收购中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接受的股份数额超过拟收购股份数额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比例收购。收购要约中规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不得超过60日。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人所持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收购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1、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章程;(二)大股东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良好声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3)注册资本符合
回答2:好多哦。都不想看了,这回答的是不是法律特征哦?
回答3:你要耍股票啊?
回答4:证券法归纳要点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332626631: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二)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四、证券承销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五、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
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六、股票转让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八、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九、重大事件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股份超比例规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一、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不得在证券公司中兼任职务。 十二、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证券经纪; (二)证券投资咨询;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四)证券承销与保荐; (五)证券自营; (六)证券资产管理; (七)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一)项至第(三)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经营第(四)项至第(七)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经营第(四)项至第(七)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十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十四、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具有证券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须的场所和设施; (三)主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 十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履行下列职能: (一)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 (二)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三)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四)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五)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六)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六、证券服务机构 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
回答5:好多哦。都不想看了,这回答的是不是法律特征哦?
回答6:你要耍股票啊?
回答7: 1. 股票有哪些特征?
1、无期性。
股票是一种没有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者人专一旦认购了股属票之后,就不能向股份公司要求退股,只能在股票市场上进行转让。而且只要股份公司还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有效,股份公司没有偿还投资人投资的义务。
2、权责性。
股东凭其特衣的股票,享有其股份数相应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利主要表现为: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收益。责任主要是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承担责任,责任的限度为其认购股票的全部的投资额。
3、流通性。
股票的流通是指股票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股票持有人可以通过股票的转让随时收回自己的投资额,提高了股票的变现能力。
4、风险性。
任何一项投资的风险和收益都是并存的,股票的风险主要来源于股票价格的波动,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市场供求关系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股票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回答8: 1. 股票有哪些特征?
1、无期性。
股票是一种没有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者人专一旦认购了股属票之后,就不能向股份公司要求退股,只能在股票市场上进行转让。而且只要股份公司还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有效,股份公司没有偿还投资人投资的义务。
2、权责性。
股东凭其特衣的股票,享有其股份数相应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利主要表现为: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收益。责任主要是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承担责任,责任的限度为其认购股票的全部的投资额。
3、流通性。
股票的流通是指股票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股票持有人可以通过股票的转让随时收回自己的投资额,提高了股票的变现能力。
4、风险性。
任何一项投资的风险和收益都是并存的,股票的风险主要来源于股票价格的波动,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市场供求关系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股票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回答9:解决不了问题,可以试试用下面的建议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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