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 一、买进的时机
1、股价已连续下跌3日以上,跌幅已经渐缩小,且成交也缩到底,若突然变大且价涨时,表示有大户进场吃货,宜速买进。
2、股价由跌势转为涨势初期,成交量逐渐放大,形成价涨量增,表后市看好,宜速买进。
3、市盈率降至20以下时(以年利率5%为准)表示,股票的投资报酬率与存入银行的报酬率相同,可买进。
4、个股以跌停开盘,涨停收盘时,表示主力拉拾力度极强,行情将大反转,应速买进。
5、6日RSI在20以下,且6日RSI大于12日RIS,K线图出现十字星表示反转行情已确定,可速买进。
6、6日乖离率已降至-3~-5且30日乖离率已降至-10~-15时,代表短线乖离率已在,可买进。
7、移动平均线下降之后,先呈走平势后开始上升,此时股价向上攀升,突破移动平均线便是买进时机。
8、短期移动平均线(3日)向上移动,长期移动平均线(6日)向下转动,二者形成黄金交叉时为买进时机。
9、股价在底部盘整一段时间,连续二天出现大长红或3天小红或十字线或下影线时代表止跌回升。
10、股价在低档K图出现向上N字形之股价走势及W字形的股价走势便是买进时机。
11、股价由高档大幅下跌一般分三波段下跌,止跌回升时便是买进时机。
12、股价在箱形盘整一段时日,有突发利多向上涨,突破盘局时便是买点。(想了解更多,可访问华股财经网)
二、盘中买点的选择
1、开高走高,回档不破开盘价时买进(回档可挂内盘价买进),等第二波高点突破第一波高点时加码跟进(买外盘价)或少量抢进(用涨停价去抢,买到为止),此时二波可能直上涨停再回档,第三波就冲上更高价。
2、开低走高,记住最好等翻红(由跌变涨)超过涨幅1/2时,代表多头主力介入,此时回档多半不会再翻周,若见下不去,即可以昨日收盘价附近挂内盘价买进。 3、底部形成突破颈线压力时,买进。无论开高走低或开低走低只要有底部(W底、三重底、头肩底、圆形底等)形成,逢突破颈线压力时,代表多头主力抵抗直至护盘成功,开始往上拉抬,此时突破一定量大勿追,待其回档时,最好(多半)不破颈线,此时是最佳之买点。特别注意,开低走低,虽然底部形成,但毕竟属弱势,最好等其突破颈线亦能翻红,回档时不再翻黑时才买进,否则,亦有骗钱、诱多之可能。
4、箱形走势(开高走平,开平走平,开低走平)往上突破时,跟进。当日股价走势出现横盘时,最好观望,而横盘高低差价大时则可采高出低进法,积少成多获利。但应特别注意,出现巨量向上突破箱顶价时,尤其是开高或开平走平,时间又已超1/2时,此时即可敲外盘买进或抢进。至少有一个箱形上下价差可赚。而若是开低走平,原则上仅是一弱势止跌走稳盘,少量介入跟进试试抢反弹,倒不必大量投入。(想了解更多,可访问华股财经网)
三、卖出时机
常见的卖出信号分析如下:
1、在高价出现连续三日巨量长黑代表大盘将反多为空,可先卖出手中持股。
2、在高档出现连续3~6日小红或小黑或十字线及上影线代表高档向上再追价意愿已不足,久盘必跌。
3、在高档出倒N字形的股价走势及倒W字形(W头)的股价走势,大盘将反转下跌。
4、股价暴涨后无法再创新高,虽有二三次涨跌大盘有下跌之可能。
5、股价跌破底价支撑之后,若股价连续数日跌破上升趋势线,显示股价将继续下跌。
6、波段理论分析,股价自低档开始大幅上涨,比如第一波股价指数由2500点上涨至3000点,第二波由3000点上涨至4000点,第三波主升段4000点直奔5000点,短期目标已达成,若至5000点后涨不上去,无法再创新高时可卖出手中持股。
7、股价在经过某一波段之下跌之后,进入盘整,若久盘不涨而且下跌时,可速出手持股。
8、股价在高档持续上升,当成交额已达天量,代表信用太过扩张应先卖出。
9、短天期移动平均线下跌,长天期移动平均线上涨交叉时一般称为亡交叉,此时可先出手中持股。
10、多头市场RSI已达90以上为超买之行情时,可考虑卖出手中持股。空头市场时RSI达50左右即应卖出。
11、30日乖离率及为+10~+15时,6日乖离为+3+5时代表涨幅已高,可卖出手中持股。
12、股价高档出现M头及三尊头,且股价不涨,成交量放大时可先卖出手中持股。
回答2: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则,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于2002年推出了大宗交易制度,并于2003年作了进一步的修改。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订《上市交易所交易规则》时对大宗交易规则进行了重新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规定: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数量在2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但如果在交易日15:00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则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交易所对大宗交易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确认。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由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2013年10月18日起增加16:00至17:00的大宗交易时段,在该时段内可接受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所达成交易于次一交易日进入清算交收程序。
深交所规定:
1、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元港币;
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2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5、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6、多只 A 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A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0万股;
7、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60万份;
8、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千张。
深交所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协议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双方互为指定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数量的交易方式。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是指证券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证券当日收盘价或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对大宗交易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05至15:30。当天全天停牌的证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报。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该证券当日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之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