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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也不好做了,现在有什么比较好做的投资产

发布时间:2016-08-08 23:58
问题描述:基金也不好做了,现在有什么比较好做的投资产品吗?

回答1:

现货原油比较不错的,现在很多人都在做

回答2:

你可以考虑一下现货原油,现在现货原油每天的波动都很大

其实原油投资很简单的,就是一个买涨买跌的电子盘面而已

当然了有一个实力强大的平台做为后盾,这样才会让你在以后能够乘风破浪,减少风险

然后就是要有一个实力强大的团队或者是老师来帮你规避风险也是很重要的

以上就是我的个人意见,有帮助记得采纳

或者可以加   179997814  我们相互交流一下


回答3:

 本人姓岳,现就我被齐鲁商品交易中心(齐鲁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第208号会员单位)进行的非法期货诈骗交易投诉。
  平台名称:青岛齐鲁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网站所留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9号香格里拉办公楼17层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青岛保税区北京路45号307号
  会员单位名称:青岛福乾坤商品经营有限公司(齐鲁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第208号会员单位)
  网站所留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338号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青岛市黄岛区茂山路687号-30室
  交易账号:208666666678266
  被骗金额: 12.8万元
  一、事情经过
  2015年4月中旬我接到一个合肥的电话18755168703,他说他叫陈哲(QQ号753975619),他们有一个投资群,每天都推荐好的股票,邀约我加QQ群。刚好我也在做股票,就同意加了他们的QQ群。加了QQ群后,群里每天都在大肆宣传齐鲁商品交易中心现货原油投资赚钱,晒某某入金几十万,跟上老师操作,资金翻倍不是梦。一开始我没理他们,后来投资QQ群里的成员又加了我QQ,说他们也是做原油的,跟上老师操作稳赚不赔,还经常晒盈利的图片,赚了几万、十多万的都有。同时,陈哲经常在QQ上、电话上和我聊,说股票现在大盘处于高位了,风险很大。现货原油投资双向买卖,24小时交易(晚上可以操作),T+0操作,可以设置止损,风险可控,资金像股票一样由第三方托管很安全,公司是由政府批准的。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是有点戒心的,对公司的合法性和资金的安全性有一定顾虑,但是陈哲发了一个视频给我,那是CCTV2报道了齐鲁商品交易中心。我想CCTV2都报道了齐鲁商品交易中心,那就是正规的公司了,所以我的顾虑基本打消了,对他们说的话信任了。到了5月底,陈哲说公司有活动,入金20万可以送“油霸喊单神器”喊单准确率98%以上,还说现在马上是“非农”数据公布时期,是捡钱的时机,跟上他们公司专业老师的操作,资金很快可以翻倍。陈哲还游说我卖掉了被套的股票,把资金转到了银行卡上。
  2015年6月3日,陈哲要求我发了身份证和银行卡的正反面照片给他,远程控制我的电脑在工商银行网站上与齐鲁商品交易中心签约。他给我开了户(没有签过电子或纸质的合约),把交易账号发给了我,没有做任何培训和风险告知。他还和我说要按照投资群里余老师的指挥操作,保证赚钱。随后群主余老师(电话18255137620,QQ号342767407)要求我加了他QQ,并给我来了电话。我说我对现货原油一点都不懂,余老师说他们是一对一的服务,要我完全按照他的指挥来操作,保证赚钱。余老师把交易软件发给了我,指挥我安装后,要求我入金20万元,还要求我把入金的情况截图发给他。2015年6月4日,在没有经过任何模拟交易的情况下,余老师指挥我进行实盘交易,要求按照他的指挥下单,并把下单成功的截图发给他。第一单10手齐鲁油200T赚了735.46元。我看到第一单手续费就是5800多元就吓到了,告诉余老师说不想再做了。余老师说手续费只要3个点就回来了,晚上是非农行情,他是专业人员,在他的指挥下一定会赚钱的。2015年6月4日晚上8点多,余老师又指挥我做第二单,赚了6172.2元,余老师说让我看一看他的实力,在他的指挥下赚钱不是梦想。晚上9点多我又接到余老师的指示,要求我做多单10手齐鲁油200T,结果盘面数据一直在跌,我急得不行,问余老师怎么办,他说在筑底,不会再下跌了,要我再做多单5手齐鲁油200T,我遵照他的指示做了。后来盘面数据跌得更多了,我问余老师怎么办,他指挥我平仓5手,亏了29000元,接着盘面数据还是跌,他又指挥我平仓5手,亏了47000元,接下来盘面还是跌,他说要我把剩余的5手齐鲁油200T拿在手上过夜,到了第二天凌晨4点之前我的账面上只剩了8万多元,凌晨4点盘面停止了交易。我一夜无眠,6月5日凌晨6点开盘,盘面数据仍然在跌,眼看我的资金就快亏光了,我赶紧平仓,账面资金只剩了71986.84元,过夜的单居然还收仓储费529.6元。至此从6月4日晚上9点到6月5日凌晨6点多,几个小时的时间就亏了128014.16元,投入的20万元本金就只剩下71986.84元,我赶快将剩余的钱出金了。6月5日,我在陈哲他们的投资群里说了一下我一晚上就亏了十多万,马上就被他们踢出了群。我越想越觉得这个事儿不对劲,此时我深信我已经被卷入了一场精心设计好的骗局里了。
  我开始回想我这一次的投资过程,接下来,我上网学习相关知识,并回想了开户客户大都没有合同(我的合同,无论电子还是书面合同至今没有签过),也没有任何具体风险告知。开户后,几个小时时间就在喊单老师“余老师”操作下被诈骗12.8万元,该“平台交易”是非法的,实属虚拟网络交易诈骗(因为客户资金非承诺所述的银行三方托管,且平台涉嫌后台操控数据,有举报资料为据),所谓商品现货投资交易实则非法交易,客户只不过是玩了把永不能赢的虚拟网络交易诈骗游戏的大骗局。
  骗局真相:事后咨询了律师和公安等有关人士,分析才知道,这个所谓的鲁交所,其实就是个非法的骗子公司!非现货交易,根本就是非法期货诈骗的骗局!鲁交所的托通过股票的QQ群和网络论坛等去诱骗受害者,过程中鼓吹t+0交易和现货商品交易,刚开始操作的时候老师或许还会让客户稍微赚一点,然后找机会故意反向指导操作,造成“爆仓”,导致客户的资金全部赔光。而客户赔光后都以为是老师指导操作失误所为的,很多人都不知道是被骗了。实际上所谓的鲁交所,其实并非国家批准,其经营的是非法期货。鲁交所也没有现货的交割能力,所有的买入卖出实际上只有电子盘,只是在软件上操作。“买卖”并不是货物的直接交易,而是通过软件和交易所进行对买对卖。“鲁交所”相当于一个大赌场,客户跟鲁交所之间实际上是“对赌”的关系。客户赚了,就是鲁交所赔了,客户赔了钱,就是鲁交所赚的。而且,鲁交所对客户还提供所谓的“指导老师”,试问,庄家和客户对赌,客户按照庄家的指导出牌,怎么可能赢呢?!所谓的指导老师,所谓现货交易,其实就是一场赤裸裸的诈骗!福乾坤公司系鲁交所会员单位,通过鲁交所直接实施诈骗行为!
  违法嫌疑人:青岛齐鲁商品交易有限公司法人尹延萧,青岛福乾坤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开户客服陈哲(QQ号码:753975619,电话:18755168703)、变相代客操作的喊单指导操作“余老师”(名不详,QQ号码:342767407,电话:18255137620)。被骗过程和行骗者行骗方式均存有记录资料为证(QQ聊天记录等)。
  三、齐鲁商品交易中心和下属会员单位涉嫌违法的实质
  一是现阶段我国石油、白银T+0现货交易非法,齐鲁和青岛福乾坤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打着石油、白银现货的招牌非法从事类期货市商交易
  经向证监会、金融办等部门电话咨询查证,以及在网上查阅相关资料文件,如《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111号)以及《证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2013]74号) 等文件,国务院(2011)38号文明确提出,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会员单位根本无权开设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在平台上的交易没有产生实际的现货交割,属于变相的期货交易。而且他们采用做市商、T+0的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和持续挂牌交易,这些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实质是做对赌盘,投资者盈利,会员单位盈利;投资者亏损,同时交易市场收取投资者高额手续费。所有交易只是玩了一场庄家设置好了程序、客户绝不可能赢的电子游戏。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这个本质上就是标准化合约集中交易,只是变了一种产品而已,之前是白银,现在是原油等。
  因此,在其开户网站签署的免责协议和风险告知书,均不具备法律效力,其平台上进行的所有交易均是非法的,无效的。
  二是根据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证监办发〔2013〕111号】等规定,认定商品现货市场是否组织非法期货交易应采取“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相结合的方式。
  1、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必交割实物,就具备了非法期货的“目的要件”! 
  2、交易对象为标准化合约、交易方式为集中交易等两大特征具备了非法期货的“形式要件”!
  齐鲁商品交易中心同时具备非法期货的两大要件,已构成组织非法期货交易罪名,他们的交易完全是非法期货,并涉嫌诈骗客户钱财!
  因为,根据证监会 《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证监办发〔2013〕111号)规定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标准,有如下两点重点:
  (1)交易对象为标准化合约。所谓标准化合约是指除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外,其他条款相对固定的合约。
  (2)交易方式为集中交易。所谓集中交易是指由现货市场安排众多买方、卖方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并未促成交易提供各种设施及便利安排。
  齐鲁商品交易中心提供给客户的只有电子撮合、连续竞价、匿名交易和标准化合约的交易方式,这是实实在在的非法期货交易。
  齐鲁商品交易中心的会员青岛福乾坤商品经营有限公司进行交易的活动,同时构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所称的“擅自从事期货业务”。
  依据《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及《刑法》第225条的规定。经向证监会、金融办等部门电话咨询,以及在网上查阅相关资料文件,如《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以及《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银监会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2013]74号)等文件,国务院(2011)38号文明确提出,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其会员单位根本无权开设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在平台上的交易没有产生实际的现货交割,属于变相的期货交易(类期货)。
  因此,根据上述国家法规以及涉事两公司实际所经营的性质,涉事两公司经营的是非法期货(类期货),扰乱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及诈骗。(本人维权依据核心是:涉事两公司未经国务院批准从事具有期货要素特征的交易场所为非法机构,是非法期货并涉嫌诈骗。)
  三是不具备相关产品(石油现货)的经营资质,属非法经营。
  查询青岛工商局网站,发现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青岛齐鲁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白银、铂金、钯金、镍、铁、铜、铝、钢、锌、铁矿石、燃料油(仅限重油渣油)、煤炭、橡胶、初级农产品的批发、零售;物流服务(不含运输)、供应链管理;网上贸易代理、网上商务咨询;投资服务、投融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技术服务、培训服务;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福乾坤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网上贸易代理、网上商务咨询;投资服务、投融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技术服务、培训服务;网络科技研发;贵金属制品(不含稀贵金属)、铜制品、铝制品、钢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及相关业务代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齐鲁公司和福乾坤公司所做的齐鲁油是危险品,这必须有安监会的批文才能经营。他们没有安监会的批文。
  我对齐鲁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的进行了调查,同时查看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发现:齐鲁商品交易中心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是现货交易。但按照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第3号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的第二章规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对象必须包括:
  (1)实物商品;
  (2)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
  其第三章规定:市场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
  (2)按照本规定确定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对象,建立健全交易、交收、结算、仓储、信息发布、风险控制、市场管理等业务规则与各项规章制度。
  但是,我与齐鲁商品交易中心及其208会员青岛福乾坤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商贸的交易,没有看到任何实物、仓单、提单等提货凭证,我们在交易过程中只得到了其网络电子交易平台中可下载的电子交易清单,因此,可以认定,齐鲁商品交易中心实行的不是以实物交易为基础的交易行为,其所经营的是非法期货(类期货)。与2013第3号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相违背,也2015年3月14日证监会官员胡经生关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清理整顿的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讲话中所说的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期货中的“类期货”。
  上述两个公司均没有石油现货经营权,况且一个公司由私人控股,更让人产生怀疑,经查其根本没有达到商品现货经营资质,更无实物交割能力,因此涉嫌非法经营和诈骗。
  四、违反资金三方存管承诺,涉嫌诈骗。
  齐鲁和青岛福乾坤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两公司违反了其在宣传和其网站上公示的政府规章《山东关于开展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工作意见》第二款、第六条“资金存管安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应实行客户交易资金第三方(金融机构)存管制度,规范交易资金结算流程,确保客户交易资金安全。”明显涉嫌诈骗!
  青岛福乾坤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开户宣传承诺的所谓“资金是银行三方存管,和股票一样,三方存管绑定,资金绝对安全”。 鲁交所和福乾坤公司说有银行做为第三方托管,事后本人去调查,银行仅仅只是开通了划转支付功能。打印我的银行账户明细清单显示的是“银转”和“出金”两笔,银行工作人员说非银行三方存管绑定,只是普通转账。详见银行流水清单和账户历史明细清单。
  齐鲁交易所和青岛福乾坤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存在欺骗诈骗行为:银商支付通道,非三方监管,和国际接轨。其业务人员电话合QQ跟我沟通时跟我说资金为第三方托管绝对安全,实际情况是我的资金并没有第三方托管,而是直接以“银证转账”的名义打入了青岛齐鲁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账号,银行打印流水上面显示是“银转”,非资金第三方存管。显然齐鲁商品交易中心违背了诚信,以转账到其公司账户谎称第三方托管,欺骗投资人,达其诈骗之目的。鲁交所有什么证明你和国际接轨?
  五是虚假宣传 ,诱骗投资者入诈骗陷阱,变相的代客操作。
  虚假宣传,虚张声势,剥夺投资人知情权,存在欺骗投资者的嫌疑,对抗国家政策引诱自然人入市交易他们以正规平台,实力平台,高端软件,指导赚钱为诱,在网路各种平台上大肆渲染其(鲁交所)为正规平台,经证监会批准,实际上根本查不到其证监会注册的信息。在相关业务人员渲染其被财经频道CCTV2报道过,以此骗取公众的信任,完全没有社会责任感,既不向客户提交书面风险告知书也不对用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详细的调查评估,只需客户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就为客户开户运作。本质是一个法人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却宣称鲁交所,本质就是虚假宣传行为,根本不是交易所,交易所需要国务院批准,如有,请该单位出示国务院批文。招摇撞骗齐鲁商品交易中心的开户具有任意性,在一个无涨跌幅限制、33.3-50倍杠杆、接近24小时的连续交易中。开户后,就让我跟老师操作,我是在“余老师”(有没有从业资格不清楚)指导下做单,完全听从于老师的指令操作,就是变相的代客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定。在“余老师”的指导下被诈骗了12.8万元,这更逃脱不了老师与交易所一起套取客户钱财的嫌疑。存在诈骗投资者的嫌疑表现在:齐鲁商品交易中心官网上则有模拟交易这一功能,这充分证明,会员青岛福乾坤商贸有限公司客服故意欺骗投资者,之前没告诉我,以跟老师操作为名,没进行模拟操作就上实盘,直接叫我实盘操作,让没有投资过现货的本人处于更大的危险之中。而且,从现在查实了解知道,这根本就不是现货,而是实实在在的期货,且是非法经营。并且在2015年4月9日被诈骗的客户就抓到齐鲁交易中心操纵后台数据的证据(详见中国经济网“齐鲁商品齐鲁油涉嫌操纵后台 致使投资人现巨亏”的最新报道)。
  2010年2月5日,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六部委联合下发《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函〔2010〕2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禁止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企业入市交易。责成市场开办者只允许与所交易商品有关的上下游生产、流通企业入市,已入市交易的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企业待其持有的合同交割或了结后退市。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禁止新的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企业入市工作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为追逐不正当利益,鲁交所对于开户者无任何审核手续,只需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大规模发展引诱自然人入市交易,对抗国家政策法规。
  由于没有签订合同,合同是无效的,交易是非法无效的,涉事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加上交易过程不透明。要求青岛齐鲁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下属208会员单位青岛福乾坤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全额赔偿我的损失。

回答4:

我之前也是被骗了20W,骗子大家都不要相信齐鲁,垃圾死了

回答5:

还好没有听他们的做这个,吓死我了

[基金也不好做了,现在有什么比较好做的投资产]

引用地址:https://www.gupiaohao.com/201608/1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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