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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什么意思_(引渡什么意思)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引渡什么意思?,以及引渡什么意思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文章详情介绍:

孟晚舟案首轮引渡聆讯解析:控辩争议点何在?后续有何走向?

中新社温哥华1月24日电 (记者 余瑞冬)持续4天的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引渡案首阶段正式聆讯,于当地时间1月23日在位于加拿大温哥华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结束。此轮聆讯的重点是辩论美方针对孟晚舟的引渡要求是否符合“双重犯罪”原则,但法官当庭未作裁定。目前案情走向惹人关注。

何谓“双重犯罪”?

这是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寻求引渡的另一国家对嫌疑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在加拿大也属于犯罪,这是开展引渡的先决条件。法庭判定案件是否符合“双重犯罪”,本质上是要用加拿大法律论证相关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换言之,法官应保障引渡过程执行的是加拿大法律而非外国法律。

引渡聆讯的目的是裁定案件是否符合引渡条件,并不会判定孟晚舟是否有罪。

控辩争议点何在?

控方指称孟晚舟曾在香港向汇丰银行所作的业务陈述中涉嫌欺瞒、误导,因而构成欺诈。而欺诈行为在美、加均属违法。

孟晚舟辩护律师团队则认为,美方基于欺诈罪对孟晚舟提出引渡要求,但此罪名只是一个“外壳”,案件核心问题是美国对伊朗实施的制裁令。若无制裁,亦无后续的官司。但加拿大已于2016年取消对伊朗的相关制裁。因而辩方认为“双重犯罪”并不成立。

控方还认为,孟晚舟对银行的“误导”陈述对银行产生了经济风险。辩方认为,相关行为并未对银行在加拿大的业务造成实质损失或风险。且辩方认为,相关“欺诈”行为应发生在加拿大方适用于法律规管。

而香港《南华早报》近期披露,汇丰银行实际早在孟晚舟作业务陈述前就已知晓涉案公司真实状况及其与伊朗的业务往来关系。有加拿大法律界人士认为,辩方将会向法庭提供包括电子邮件等更多证据,以说明银行过去知情的程度,甚至尝试推翻对孟“欺诈”的指控。

后续有何走向?

面对复杂案情压力的主审法官海瑟·福尔摩斯(Heather Holmes)当庭仅表示保留裁决权,案件暂时休庭。人们需要一定时间等候裁定。加媒预测,等待期有可能达数月。若法官裁定“双重犯罪”不成立并且释放孟晚舟,她将可以离开加拿大,回国与家人团聚。但届时控方仍可在30天内上诉。

相反,若此案被认为符合“双重犯罪”原则,引渡聆讯将继续推进。按照早前披露的聆讯计划,控辩双方还将辩论孟晚舟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被加方拘捕时,加方执法行动是否存在程序滥用并导致孟的合法权利受损。法庭已在1月17日决定,控方需争取在2月28日之前根据辩方要求披露关于拘捕过程的更多相关文件。此外,法庭还计划辩论美方提出的引渡证据及罪名是否充分、适当。

在后续引渡聆讯过程中,孟晚舟一方同样可以提出上诉。而加拿大司法部长也可凭借适当理由,随时介入,中止引渡程序。

可见,此案变数尚多,颇为复杂。“速战速决”的可能性固然存在,但“持久战”的机率恐怕更大。(完)

一分钟学单词|引渡——extradite

 

今天我们要学的词是extradite.

Extradite/ˈɛkstrəˌdaɪt/动词,是引渡的意思。

 

 

extradite.mp30:03

来自每日易英语

 

 

 

例句:

A former Cameroonian minister was arrested in Nigeria and extradited home.

喀麦隆的一名前部长级官员在尼日利亚被捕后被引渡回喀麦隆。

(欢迎在文末下方留言extradite打卡,加强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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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The Voice of America(VOA)-Learn A Word。

 

冷静看香港《逃犯条例》,谁是真正获益人?

近日香港因为《逃犯条例》修正案闹得沸沸扬扬,虽说特首林郑月娥已宣布暂缓此案,但加上台湾民进党的隔海放火,香港这阵子还有得折腾。

冷静来审视《逃犯条例》修订,就能看出,要针对的并非是普通的香港人或反对派人士。

香港长期以来都是远东的洗钱中心与间谍中心,回归前后皆是如此。《逃犯条例》修订矛头所指,主要是从中国大陆逃来香港的贪官污吏等犯罪人士,以及在香港从事非法活动的外国人。条例修订后,上述人等曝露于可能被送回中国大陆接受审判的风险,其行径势必有所收敛或干脆逃离香港。

也就是说,这个条例,如果通过,有利于香港的社会安定,减少犯罪;如果不通过,反而会有更多罪犯逃到香港,或者在香港得到庇护。难道这对香港的普通居民是件好事?难道香港想要成为吸引罪犯、成为间谍乐园的“犯罪之都”?

台湾“中时电子报”17日发表资深媒体人孙扬明的文章说,若纯就《逃犯条例》修正案的条文来看,其实并没有什么具争议性之处,大致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所有的问题都来自对此议题带有政治意图的政治化诠释。

乱象所以生成,有其背景。而当前美国与中国大陆的贸易战方兴未艾,以特朗普政府的一贯作法,甚至是打“台湾牌”的作为来看,在香港事上加点彩头,正好让北京再头痛一下。

传统以来,香港一直是全球谍报人员的活动重镇,再加上大陆不少经济犯往往把钱一卷就逃到香港当起寓公,这些人才是最担心被送回大陆的,所以他们在“反送中议题”上出钱出力也是理所当然。再加上香港人从原来过往的骄傲,逐渐转为失落,乃至成了对未来的焦虑,大致就可以拼凑出相关的背景。

严格说来,所有修正案条文,有哪一条是违反国际规则的?

首先,条文是符合双重犯罪原则。换言之,就是被要求遣送回大陆(或台湾、澳门)的原因与犯罪事实,应是在香港与大陆(或台湾、澳门)都是属于法定的犯罪行为。这难道不符现行国际相关规定?

其次,修正案中也规定得以遣送的犯罪行为,必须是在法定刑期最少3年以上,这真的是很宽松了。台湾“引渡法”的相关规定,则是本刑只要在1年以上,就可以把人送走。民进党如果不服,敢不敢先修订台湾的相关规定试试?

再者,对于是否遣送的最终决定权属谁,这是当前反对人士争议的焦点之一。修正案的设定,是由行政长官与行政会议共同决定,依国际惯例,不算离谱。

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排除条款,这是指那些不得遣送的罪行。香港立法会在这次修正草案中,还玩了一个帮助不遣送人的小把戏:它在附件中,一共只列了46种罪刑,而其中的13种是明列不得遣送的,换言之,可以遣送的只有33种。

而这13种不得遣送的罪名都是为大陆逃来的经济犯开脱的,例如破产、违反《公司法》、证券期货罪行、课税、关税甚至包括洗钱等。而现在这些“反送中”的人所说的政治犯、思想犯等,甚至都没有列入考虑的46种罪刑中。这样的条例还要以政治理由反对,如果说没有政治介入,恐怕没人相信。

但对于台湾绿营来说,却仿如捡到重型武器,尤其正逢国民党、民进党初选白热化之际,不少媒体与政治人物纷向“一国两制”开炮,貌似关心香港人的福祉,实质针对对手进行攻击,收割个人政治利益。

[引渡什么意思_(引渡什么意思)]

引用地址:https://www.gupiaohao.com/202310/42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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